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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全面启动

2008-9-12 10:1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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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交通运输部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所有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必须配备称重系统,建立内贸集装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对超载箱减载作业将实行统一的收费制度。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内贸集装箱超载实施监管,相关部门也将积极协助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这标志着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全面启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在会上强调,交通运输部一直高度关注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运输问题,决定把超载治理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积极做好这项工作。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治理并重,坚持技术监控、法律规范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坚持阶段性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就切实做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徐祖远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港口是治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和监督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尽快落实有关治理措施。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完善集装箱检测设施,加大对超载的经济和行政处罚。今年的重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据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对发运超载箱的港口企业要予以处罚,对发现超载箱进港而不报告的内贸集装箱卸船码头要进行通报,对拒不执行超载箱认定标准的港口经营人要予以停业整顿。 
  据介绍,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认定的标准为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总重不超过30.48吨,但按1998年老标准制造的集装箱总重不能超过24吨。2000年,我国曾对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开展过集中治理,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后来又出现了反弹。目前,超载运输的集装箱比重已达6%到10%,并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有些港口甚至出现过40英尺集装箱总重达到46吨,20英尺集装箱总重达到37吨的严重局面,因超载造成箱门开裂、箱体变形、装卸设备和港口道路受损等屡见不鲜。 
  交通运输部特别强调,全国内贸集装箱码头对超载箱必须进行减载作业,并实行统一收费,杜绝发生只收费不减载的情况。在装船港发现的超载箱,建议托运人自行减载,否则港口企业将强行卸载。港口企业要制定不低于每箱200元的超载箱减载作业收费标准,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港口企业向社会公告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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