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责任人将被辞退或开除
2008-9-20 10:4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20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交通厅获悉:河南省交通厅日前下发了《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责任人将被辞退或开除。
《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规定: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包括扩权县(市)交通主管部门都在考核范围中。检查范围包括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以及规费征稽、道路运政、超限运输检查站、路桥收费站等单位和部门。
据悉,考核将围绕管理、快速反应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展开,包括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监督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件件有回音、对违法违规情况的查处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率等。
今后,河南省交通厅将对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群众举报投诉核实和查处情况、行风评议情况等都将作为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另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发现一起扣10分。
河南省规定,凡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责任人将被辞退或开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据悉,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