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2008-9-8 14:5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新华网沈阳9月5日专电(记者王莹)辽宁省各级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法院书记员公共科目笔试将于9月6日举行,这是《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颁布后辽宁首次组织的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工作,总计招考人数超过4000人,为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辽宁 省人事厅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要求,考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9月6日8时。考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6日上午9时—11时,《申论》为14时—16时30分。考生在考前1小时进场。严禁携带除手机外的其他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非指针式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用品,考生不能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考生进入考场后携带的手机必须关闭电源,并随其他物品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只允许携带透明(非金属)包装的矿泉水、饮料。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辽宁省人事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信息产业厅,全面落实考务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考场的电子屏蔽要实现全覆盖,考试期间实行考场全程封闭;对流动监考、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前组织抽签确定工作岗位;公安、武警部门派出相应警力,维护安全检查秩序、考点及周边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信息产业部门在考试期间派出无线电监测车辆,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定位,并迅速追查涉嫌人员和相关设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