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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搬家行业暗藏潜规则

2009-10-30 1: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据了解,北京搬家行业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末。由于一直缺乏行业规范,市场管理较为混乱。以搬运一车的价格为例,市场价格从150元到300元不等。在北京搬家公司打拼多年的李先生介绍说,目前北京的一些所谓的搬家公司,大多数都是几个人一部车的游击队,为了招揽生意,这些游击队便对外宣称是搬家公司。 
  记者从工商部门得到证实,成立“搬家公司”的门槛较低,对注册资金没有要求,只要有运输能力、固定营业场所,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为了节约成本,许多搬家公司并没有经营场所和店面,而是在家中设一部电话联系业务,所有谈判过程都是在电话中进行,很少主动要求与客户见面,更不会让客户到公司面谈。如此一来,很多搬家业务根本没有签订合同,这些个人也就没有了约束。
  由于这些“游击队”经营成本相对较低,便压低价格搞恶性竞争,有的还冒充口碑好、规模大的搬家公司承揽业务,一旦发生纠纷,他们便消失。有了这些搬家服务部搅局,一些规模大一些的搬家公司,也不愿签合同,开发票。除了逃避损失赔偿责任外,也有逃税的嫌疑,这几乎是搬家行业的“潜规则”。而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据北京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该中心共接到关于搬家公司的投诉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该中心负责人付鸿竹介绍,投诉量明显增加,一方面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搬家公司存在的问题。由于搬家行业缺乏行业规范的约束,存在着诸多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而已经受理的这些投诉中,有44件是咨询,只有3件是索赔。显然,不签合同,使很多搬了家的市民失去了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那么如何在搬家过程中,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呢?付鸿竹认为,在选择搬家公司时,消费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看该公司证照是否齐全,多方了解公司的信誉和实力,千万不要盲目预定。
  第二,消费者应当尽量避免电话预约的方式,最好就近到搬家公司面议,这样可以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付鸿竹介绍,有些消费者为了图省事,全程都是用电话与搬家公司联系,连搬家公司的办公地址都不知道,出现问题后以至于工商部门难以找到被投诉人,给调解工作带来难度。
  第三,一定要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搬家公司证照虽然齐全,但并不表示该公司在经营中不会出现违规行为,只有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注明搬家时间、地点、价格,尤其对大件贵重物品,要标明价格及质量的详细情况,一旦发生纠纷也有据可依。同时,一定要搬家公司出具正规的发票,这也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第四,整个搬家过程应全程监督,可以找亲朋好友帮忙。若搬家中因工人的过失损坏了家具,应找邻居或他人作证,并现场拍照,然后再和搬家公司协商,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拒赔,应凭相关证据立即向工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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