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六狠招整治占道施工
2009-10-6 10:3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随着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城市环境面貌大变工程、花园城市行动计划等项目的陆续启动,“四位一体”环境综合整治、河涌综合整治、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道路大中修工程等全面推进,亚运城市建设与整治项目和市政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大中修等项目),特别是占道施工项目,对市民出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记者昨日从市交通整治办获悉,广州近期将采取6项措施加大交通综合整治,确保市民方便出行。
6类严管整治车辆
出租车、公交车、泥头车、货车、非法营运的残疾车、“特权车”。
10类重点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超车(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线)、客车超员(超载)、超速、违法停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无牌无证机动车。
第1招:严治6类车、10类违法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牵头,重点针对2个热点地区、46条主干道、6类重点车辆、10类重点违法行为实行交通严管。
据了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计划将警力与协警向主要干道、主要施工点、主要交通拥堵点倾斜,充分利用区域交通控制系统,管理和调节好交通流。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的教育与管理,严禁乱停靠、乱抽头,从严从重惩处不文明交通行为;针对城建项目建设的路段,动态优化整合公交线路,防止故障车阻路造成阻塞;严打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同一地段(区域)施工
尽量错开开工时间,避免施工高峰期重叠
平行、相交道路施工
错开开工时间
同一道路上的施工
应分幅(或分方向)施工,且保留单向至少2车道通行能力,并尽量确保车道数量的连续、匹配
第2招:协调“开工” 尽量错开
近期,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占道施工项目开工时序的统筹协调与审批管理,下一步,尽快理顺有关审批管理职能与报批程序。
大修(建)项目 应编制完善区域性交通疏解的整体方案,并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在落实各项交通疏解措施的前提下,才准开工。
中修项目:应在落实各项交通疏解措施的前提下,才予批准开工。
小修项目:应在落实必要的临时交通组织、疏解措施的前提下,才批准开工。
抢修项目: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抢修主管部门在现场指挥交通。
加强对施工项目的日常巡查,严禁只围蔽、不施工。
对于未按方案落实阶段性交通疏解措施的项目,立即责令整改;对于随意变更交通疏解方案、破坏周边交通设施且屡教不改者,由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城建黑名单。
第3招:疏导措施纳入施工管理
由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门配合,将施工期间交通疏解纳入工程施工管理。
在施工准备阶段:
对照审批的施工期间交通疏解方案,将严格督查落实各项交通疏解措施。对于未按方案落实交通疏解措施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明确要求有关项目业主须在开工(或变更)前,至少提前1周知会运输、市政、交管等相关部门,并进行公示。
在现场施工阶段:
督查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阶段性施工完成后,第一时间退场还路于民。
第4招:督察落实施工疏导
在前期工作阶段:严格检查、审查有关项目施工期间各施工阶段交通疏解方案内容,审查与周边已批准或待批准项目施工期间交通疏解方案的协调性。
在施工准备阶段:交通疏解方案应报项目所在地的交警大队等审核。方案未批的,不准开工,擅自开工建设的将严惩,并在项目工程费中扣除交通疏解措施费。
第5招:“分片分级”快速协调
由建设管理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牵头,交通运输、市政、城市、道路扩建管理等部门、各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配合,对应区一级公安交通管理责任片区的划分,强化近期交通综合整治的分片、分级快速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各部门、各项目各施工工点的专人协调负责制,动态跟踪市政项目施工。
第6招:公布相关负责人电话
近期对城市交通影响相对较大的项目主要包括:北环高速公路全封闭大修、猎德大桥系统北延线工程、中山大道BRT系统工程、地铁工程、主干道大中修工程。
各项目主要施工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的市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将对社会公布。
46条主干道
■内环路及其7条放射线
■16横主干道
黄石路、广园路、环市路、东风路、中山路、寺右新马路、天河北路、天河路、金穗路、花城大道、中山大道、花地大道、鹤洞路、昌岗路、新港路、新滘南路
■22纵主干道
增槎路、西槎路、西湾路、荔湾路、康王路、人民路、机场路、解放路、东濠涌高架、广州大道、天寿路、天河东路、冼村路、科韵路、大观路、车陂路、芳村大道、工业大道、宝岗大道、江南大道、东晓路、江海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