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WTO规则应对贸易制裁
2009-11-30 23:5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特约评论邱林
美国商务部11月24日作出终裁,以中国油井管存在补贴为由宣称将对相关产品实施10.36%至15.78%的反补贴关税制裁。该案涉及金额约2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美对华贸易制裁的最大一起案件。
钢绞线、钢格栅板、油井管、无缝钢管……在中美之间所有遭遇双反的产品中,我国钢铁业已成为“重灾区”。从近期的一系列“双反”案来看,美国对我国钢铁产品实施反倾销等保护措施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质。
迄今为止,美方仍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在“双反”调查中,他们又坚持用第三国的生产成本来评估我国钢铁产品的正常价值,给裁决造成极大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其实质还是贸易保护主义的翻版。
其实,很多来自美国的贸易摩擦,在国际贸易当中往往都是国内政治经济的延伸。美国为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必然会采取各种手段保护本国利益遏制我国利益,今后这样事会越来越多。
美国此次做出的钢管反补贴关税裁决后,5年以内都将按照裁定税率征收高标准反倾销税,中国企业在此期间基本不可能出口;而5至10年属于观察期,美国每年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裁定一次税率,企业到时即使能够出口,也是如履薄冰,而且这项贸易保护措施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会对我国钢管出口产生持续影响。
客观地说,过去当我国企业遭到美国贸易制裁时,往往对此认识不足,应诉不力,甚至根本不去应诉,从而造成我国企业软弱可欺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美国的对华贸易保护主义。
现实告诉我们,对于美国的钢管贸易制裁,要求我国政府以及企业快速行动起来,提高应变能力。当前,我国钢管企业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去化解负面影响,例如向美国相关部门、WTO提出申请,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问题。并利用好WTO规则和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有关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权利,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好消息是,一些钢管企业已由老总挂帅,专门成立了应诉领导小组,最大限度调动力量应诉,希望尽快应对 “双反”调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也应与企业联动的“双反”应对机制,在政府的支持下,共同积极有效地应对“双反”调查和裁决,维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