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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车市政策年

2009-1-16 14:3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李卫卫
    2008年,是一个不平常的年份。对于汽车行业来说,这一年必然也将在其发展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从年初跨入 “千万时代”的美好憧憬,到现实中的 “高空跳水”,增速“创”下10年以来的 “新低”——车市 “过山车”一样的表现真可谓是一幕跌宕起伏的悲喜剧。在这其中,有一个 “主角”不容忽视——政策。
    一直以来,政策对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可以说,汽车业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策的导向性作用。2008年,国家政策对汽车业的推动和影响更是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甚至有人将2008年称为 “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史上的重大政策年”。
    细细想来,不管是政策的出台数量还是影响力度,2008年也的确无愧于这样的封号。如果以时间为序列,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一部新的政策出台或者实施。而今年汽车行业政策层面的大动作,可谓是从年头贯穿到了年尾。
    《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吹响节能号角
    2008年2月1日,我国第一个控制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以下简称 《标准》)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国家在商用车领域的节能降耗号角正式吹响。
    一直以来,以 “油老虎”面貌出现的商用车都是汽车行业节能降耗过程中的一块 “硬骨头”。而作为与 《节能法》配套的重要标准之一, 《标准》的实施将这一长期游离在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之外的细分领域纳入到了重点管理的范畴。根据 《标准》的要求,在第二阶段限值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将有望减少10%~15%。专家认为,这对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而除了在节能减排上的作用,《标准》对于我国轻型商用车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产生了导向性的影响。此次被列入限制目标是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载货车和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9~12座的载客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轻卡和轻客。目前,在这两个细分市场中,因为企业数量众多,产品水平参差不齐,致使市场上价格战、套牌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标准》实施之后,那些不达标的产品将面临着被叫停的命运。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如果再不抓紧进行技术能力升级,完成产品更新,淘汰老旧车型,那些没有技术储备的企业迟早会被逐出市场。而这种压力,将敦促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研发生产出更多高技术、低能耗的车辆。因此,有专家认为, 《标准》的实施不仅为轻型商用车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还将对我国的轻型商用车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将引导着行业的技术朝着低油耗、高技术的方向发展。
    国Ⅲ标准实施:引发车市“地震”
    2008年7月1日起,国Ⅲ排放法规开始在全国实施。在此次排放标准的升级过程中,重卡、客车、载重量在3.5吨以上的轻卡等商用车型均被纳入了强制执行的范畴。因此,该政策的执行引发了国内商用车市场的一次“地震”。
    不管是商用车行业上半年产销量的狂飙突进,还是下半年的逐月下滑,都同国Ⅲ标准的实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无怪乎很多业内人士都将国Ⅲ开始实施的时间点——2008年7月1日视为行业去年销售的拐点。2008年上半年,因为很多用户都抢在国Ⅲ实施之前购买国Ⅱ车,致使各个商用车生产企业的产品普遍销售火暴。国内不少地区,都出现国Ⅱ车的采购狂潮。一些地方4月底到6月间的国Ⅱ新车上牌量甚至还出现了几何级数的增长。上半年,重卡销售增长率高达60%,客车行业累计的销量同比增长也创了近5年来的新高,实现了28.21%的高增长。
    而在国Ⅲ政策开始实施后,这种火热的市场形势迅速急转直下。因为国Ⅲ产品升级带来的车辆价格的大幅上扬,使得一部分潜在消费者望而却步。随后,再加上金融危机的“加盟”,商用车市场更进入多年不遇的寒冬。
    除了这些短期的市场影响,国Ⅲ标准的实施对于整个商用车行业的产业升级影响也是极为深远的。从产品来看,由于成本增加,企业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重中之重就是为客户提供一种赢利产品。于是,在国Ⅲ标准实施前后,国内商用车市场上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高水平的新车型。与此同时,很多车企开始加大其在车辆研发方面的投入力度,以至于商用车行业出现了近年来难得一见的产品改进和技术升级潮。这对于整个产业发展来说,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
    《反垄断法》:破除行业壁垒
    2008年8月1日, 《反垄断法》正式出台。虽说不是一项针对汽车行业的专项法律,但它制定的 “游戏规则”,却有可能对汽车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很多分析人士都认为,它将在很大程度上 “医治”已经在汽车行业内“盘踞”多年的弊病,诸如生产商硬性控制经销商终端销售价格,禁止跨区域销售,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盛行,强制经销商实行品牌销售等。
    而随着 《反垄断法》的实施,一直处于 “弱势”地位的汽车经销商将具有更多的话语权。这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还能为全国各地的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而随着这些状况的改善,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汽车经销商将具有更多的话语权。这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还能为全国各地的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同时,因为目前很多汽车企业都对其车辆价格实行严格控制,这使得一部分车辆的价格居高不下,而随着 《反垄断法》的出台,以往汽车厂家对汽车销售价格的控制权将会随之被打破,转而由经销商灵活定价,这很有可能会使汽车价格进一步走低,进而刺激一部分消费者的购买。
    汽车消费税调整:引导消费新方向
    为了抑制大排量车,鼓励生产和消费小排量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大幅提高3.0升以上车量的消费税税率,同时降低1.0升以下小排量车的消费税税率。
    据统计,在消费税税率提高以后,3.0~4.0升车辆的购买成本将增加13%左右,4.0升以上车量将增加33%,成本的增加引起了大排量车价格的大幅提高,也直接抑制一部分人的消费意愿。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在无形中为今后居民的汽车消费指明了方向,将扭转国内消费者的汽车消费习惯。
    也正因为如此,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方案一出,也随即被视为我国第一次明确表达了其在汽车消费领域 “抑大扬小”的态度。随着这种政策性效应的逐渐释放,将对降低国内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产生极为积极而正面的影响。
    另外,因为目前在国产乘用车中,大排量车并不是很多,因此该政策还将直接对大排量进出口车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而以小排量车为主的国产车将迎来一次发展的好时机。因此,消费税的调整对于国内自主品牌汽车来说,也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燃油税》出台:梦想照进现实
    在每年年初讨论燃油税落靴的可能性,几乎已经成为以往每年的 “保留节目”。而这个年末,燃油税这个堪称 “绯闻最多”的汽车行业政策终于在难产14年之后落到了实处。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已经出台的燃油税取消了养路费等6项收费,取而代之的是在消费者购买成品油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单位税额。
    因为燃油税征收的原则就是多耗油多花钱,所以开征之后,将直接刺激消费者在购车时更加重视车辆的节油性能。而这种需求传导到车辆制造企业也会刺激他们进一步改进车辆的燃油经济性。这对于提升国内汽车的节能减排技术具有很强的政策引导力。
    具体到商用车市场,燃油税开征的意义则更为深远。作为生产资料,商用车的运营效率至关重要。分析人士认为,燃油税开征之后,大型商用车因为每公里的使用成本低于中型车,其优势地位将会放大。今后,商用车将会进一步朝着大型化和重型化的方向发展。
    同时,在燃油税实施之后,随着养路费等附加费用的取消,商用车行业内普遍存在的 “大吨小标”等也将失去生存的土壤。对于汽车企业来说,他们需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产品改进方面,向市场提供更具燃油经济性和驾驶安全性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燃油税将成为推动我国商用车产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以及市场格局洗牌的有效力量。
    有人说,2008年车市的种种表现是随着政策变化而完成的 “变脸”。而今,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渐加深,国内汽车行业遭遇到了近年来少有的 “寒流”。在这种背景之下,汽车行业更希望来自政策层面的推动力,以助他们走出目前的颓势。而近期,政府关于“救市”汽车的种种举措也次第而出。相信在2009年,这些政策对于汽车行业的影响将会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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