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交通系统四项措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09-12-4 11:4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锡林郭勒盟交通系统紧紧围绕“团结和谐促发展,迎接祖国60华诞”的主题,动员全体交通人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凝聚各民族的爱国热情和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参加锡林浩特地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合唱艺术节,鼓励职工参观锡林浩特城市展览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改革开放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带来的巨大变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同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在交通基层站所、窗口单位配备能够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规范正确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结合交通实际为群众办实事。大力推进公路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地区通行条件,今年将建成通车二级以上重点公路304公里、通乡油路1300公里、通村砂石路1400公里,新增96 个通公路的行政村和13个通油路的苏木乡,加速鲜活农畜产品流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求运政、路政等公路执法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整车运输鲜活农畜产品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行为的农畜产品车辆登记后放行,不得长时间滞留。并在各收费站点免费提供开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
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减免公路通行费。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由路政、运政等交通执法部门负责抗灾期间的通行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灾民安全转移、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顺利进行。
四是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家庭活动,以团结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的先进事迹,用先进事迹鼓舞、教育广大交通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的能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