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取消
2009-1-5 17:4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据新华社电为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税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31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对有关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取消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
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调整后,自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进口设备,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企业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抵扣购入进口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即由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改为对进口设备所计征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对原来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进口设备也可以实行抵扣。
考虑到一些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政策调整设定了过渡期。对2008年11月10日以前获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项目,于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2009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进口的,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