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部经济”提升产业发展
2009-2-11 19:3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东莞将重点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会展、科技服务、商贸服务、
文化创意、外包服务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
以“总部经济”提升产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王慧)东莞将把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成为全市重点产业。昨日,《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确定了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会展、科技服务、商贸服务、文化创意、外包服务作为全市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重点。
这也是东莞首次将金融、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统筹起来制定发展方向。业内人士认为,东莞的工农业生产发达、居民收入高的优势,在制造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将依托生活服务业和产业服务业并举的方式,重点把发展产业服务业培育成为另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引进港台资金融机构设分支机构
生产性服务业是用现代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值得关注的是,在东莞目前已经确定的生产性服务业七大发展重点中,摆在首位的是金融服务业。
《实施意见》重点指出,东莞金融业要加强与香港、台湾金融业的合作,大力引进港资、台资金融机构在莞开设分支机构。此外,还要壮大地方金融企业,鼓励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推进东莞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品质。创建金融安全区,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进金融电子网络建设,大力开展理财服务、中介服务、网上银行等新型服务。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畅通融资渠道,构筑完善的中小企业投融资体制。
根据已经确定的生产性服务业七大发展重点,市发展改革局还将进一步细化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和支持方向。同时,市经贸、科技、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还将加快制订完善全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
为了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创新服务业组织形式。《实施意见》规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可组建企业集团;持有省级科技型企业认定证书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服务业企业可组建企业集团;企业拥有总店、配送中心和3个以上门店,名称中可标明“连锁经营”。对申请财政补助并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从财政各类对口专项资金中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扶持发展总部经济
《实施意见》表示要支持发展总部经济。以松山湖为主体,重点发展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总部基地,以东莞大道沿线中央商务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商贸、会展、金融、中介等高端服务业总部基地,以虎门港为主体,重点发展物流总部基地。
同时,凡国内外大型企业以及有影响力的中介服务机构来莞设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数据中心、业务处理中心、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分销中心等项目,优先安排进驻规划建设的对应集聚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经认定后市镇财政可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区域规划
1、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教育培训及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2、虎门港:依托港口码头优势,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及相关专业服务。
3、东莞生态园:突出高端产业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为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和周边镇区提供现代产业服务。
4、长安新区:构建创意设计产业化、市场化的服务平台,重点发展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经济技术中介、网络信息、金融和投资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建设成为国际创意集聚和交易中心、高端服务业基地和粤港合作重要基地;同时打造成为国际高素质人才集聚和交流中心。
5、市区:着力发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教育培训、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焦点解读
1.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将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实施意见》:税务部门要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既有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研究调整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服务业项目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率。
2.对服务业发展所需土地等资源有怎样的扶持力度?
《实施意见》:在土地利用资源配置和城市规划建设上,对生产性服务业给予适当倾斜。稳步推进“退二进三”的产业布局。
3.服务业在用水、电、气上的价格将享有哪些优惠?
《实施意见》:消除服务业与工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不合理价格政策差异。在1年内基本实现服务业(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的特殊行业除外)与一般工业在用水、用气方面同网同价。清理并减少服务领域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按规定公示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4.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将享有哪些通关便利?
《实施意见》:加强服务出口通关服务,对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适合服务产品特点的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支持和组织各类软件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软件技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