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立春”,加工贸易乍暖还寒
2009-2-25 1:1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一月份各项外贸数字的出炉,加重了人们对当前形势的担忧。虽然去年下半年以来政策暖风频吹,但按业界的说法,加工贸易的现状犹如时下的天气,“虽过立春,却乍暖还寒”。
因为,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其冷暖变迁更多也更直接地取决于国际经济大势。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深不见底、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披上了政策保暖内衣也并不意味着就可驱散严寒。
为了摸清一系列政策回调后加贸企业的目前处境,以及政策杠杆还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效用等问题,近日,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再次率调研组南下广东,先后到达广州、东莞、深圳、河源等市实地考察,并与深圳富士康、中集、杜邦等14家企业进行了座谈。
调研结果无疑高度肯定了政策调整的意义,传递出“保增长”的信心,同时也表露出更多值得业界期待之处。
暖
政策调整最关键的意义是,政策释放出的积极信号也给企业吃了“定心丸”,增强了外商扎根和应对
逆境的信心。
日前,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带队到广东调研外经贸形势。结果显示,国务院一系列保增长措施已初现成效,在逆势中广东仍实现了2008年出口结构有所优化:
一是商品结构优化。2008年广东机电和高新产品出口分别增长12%和11.5%,比重上升到70.2%和36.8%,比上一年分别提高1.6个和2个百分点。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带动作用增强。如中兴、华为等出口增长四成左右。三是加贸增值率提高到66.9%,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产值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四是对新兴市场出口快速增长。对非洲、南美和东盟等市场出口同比分别增长23.3%、21.3%和20.3%。
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国家先后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暂停加贸台账保证金“实转”、大规模消减加贸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放开加贸禁止类产品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并专项扶持轻纺行业发展,这些举措对刺激投资和出口发挥了明显作用,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提振了企业信心,稳定了企业预期。
一方面,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据广东省测算,限制类保证金暂停“实转”及限制类禁止类目录调减后,每年将减少企业资金占压150亿元。具体到东莞、深圳等城市,因取消“实转”,东莞市加贸企业释放了24.6亿元资金。深圳受益企业也多达3000余家,累计减轻台账保证金12亿元。
另一方面,综合政策利好刺激了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12月当月,广东鞋类、塑料制品和箱包分别出口分别增长21.8%、53.4%、69.3%,与当月外贸负增长形成强烈对比。东莞市反映,由于政策调整,企业在手订单回升了10%。
再有,家电下乡等扩大内需的政策对拉动机电产业链发展也作用明显。受下游家电产业消费增长拉动,上游零部件、电路板等配套产业国内订单大幅攀升,弥补了外部需求不足。比如,生益科技的国内市场比例已由30%上升至40%,受国内市场拉动,其1月份订单比预计少下降了近20%。
政策调整最关键的意义是,其释放出的积极信号给企业吃了“定心丸”,增强了外商扎根和应对逆境的信心。据东莞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告知,2008年在国家政策方针指引下,该市积极应对危机,发动市、镇、村三级干部全方位走访企业,举办“帮扶在莞企业,促进扎根发展”的系列活动,表达了政府与企业共渡时艰的决心;针对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东莞还第一时间出台了帮扶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并主动减免行政收费,增强了企业抢抓订单的能力,稳定了外商的发展心态。
寒
“今年加工贸易是难点,因为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受国际形势的影响最直接也最明显。”
多数业内人士的观点是:“如果说2008年出口还是受到内外因素叠加的影响,那么,在国内利好政策几近和盘托出的情况下,2009年则主要将受国际经济大环境左右。”
目前,国内各界一致预期:金融危机不仅尚未见底,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进一步加深。今后一段时间,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可能陷入螺旋式下降的恶性循环,全球经济将经历较长的低迷和调整期。由此判断,2009年中国进出口形势将更为严峻。
这与商务部此次南方调研掌握的情况并无二致。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机电和科技产业商务工作会”上就明确表示:“今年加工贸易是难点,因为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受国际形势的影响最直接也最明显。”
从调研情况看,企业普遍认为,今年的外贸形势“异常严峻”,出口增长难度非常大,下行趋势短期难以扭转。不仅是广东,据记者日前多方调查,包括江苏、上海、江西等省份均认为,上半年加工贸易形势可能要比预想的严峻,一季度出口负增长已成定局。这一判断基于几个主要因素:
一是企业订单持续减少。据广东预测,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珠三角地区主要城市订单将减少30%左右,并且订单多以短期、小批量为主。特别是代加工企业受影响较大。很多企业通过停止加班、延长放假、暂停招工等方式缩小生产规模,应对严冬。
江西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也告知,该省日前的一项调查显示,上半年将有30%~40%的加贸企业订单不饱和,订单缺口在20%~30%左右。即便订单尚能饱和,但商品国际价格已呈下降之势,仍将拖累今年加贸出口整体规模。
二是加工贸易进口持续减少将直接影响出口增长。2008年11月、12月全国加贸进口分别为-26%和-32%,今年1月份更是下滑至-48.3%,这已是自2008年6月以来加贸进口连续第8个月下降。由此判断,2009年上半年加贸出口亦将大幅回落,进而带动外贸整体下行。
广东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说,因为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是其本质。在完成出口前,加贸一般有3~5个月的进口备料期。进口量直接决定着出口规模。通过近几个月特别是1月份进口数据可预见,未来3~5个月的加贸出口形势极不乐观。
三是国际信用环境恶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据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测算,广东出口企业2008年前三季度潜在坏账损失约25亿美元。
盼
虽然大势难悖,但业内人士也反映,政策杠杆仍有继续发酵的空间。据记者一段时间以来对多个外贸省份的采访,各地最主要的希冀是:在外部环境日趋严峻且国内政策调整已见实效的情况下,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促进加贸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地对具体政策的进一步期待形成了以下几个交集:
壹 尽快实现全额退税去年国家虽四次上调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但与全额退税的企业预期仍有一定差距。比如,目前仍有45%的机电产品未能全额退税,纺织品普遍征17%退15%。建议尽快将所有机电产品和纺服等劳动密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贰 将钢材类产品从加贸限制进口目录中剔除
在目前调整后的加贸限制类目录中,有91种钢材类产品仍属加贸限制进口商品。钢材产品进口加工主要是配套供应机电产品制造业,如果将钢材产品从加贸限制目录中豁免,能进一步缓解企业的资金占压,减少对机电产品制造业的成本转嫁,提高机电产品出口竞争力。
对部分业意见认为的“钢材类产品可更多依靠国内市场进行进口替代”的观点,不少企业坦言:加工贸易最终面对的是要求苛严的美欧等发达市场,即便剔除国内外价差因素,目前国内很多钢材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尚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叄“来料加工”不列入增值税改革范畴今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后,国家取消了进口设备及不作价设备的免税政策。但部分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其没有销项税抵扣;部分代加工企业的设备由外商免费提供用于生产出口产品,也没有销项税抵扣,造成企业税负增加。这有悖国家为企业减轻税负的基本宗旨,建议维持来料加工企业原有的“不征不退”政策。
肆 进一步甄别和完善加贸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
一是考虑将2008年下半年来凡提高过出口退税率的产品全部从加贸限制类中剔除。二是,凡列为国家产业政策中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国家和省级批准认定的高薪技术企业以及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其生产的产品从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中括免。三是,对“两高一资”的限制,应从生产工艺流程而并非产品本身去认定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类,积极引导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伍 降低检验费用、便利检验程序
大部分机电企业反映,目前商检收费高,但检验能力不足,检验程序不合理,造成实际上高收费、不检验或检验时间过长等问题,降低了企业竞争力。仅富士康一家企业2008年的检验检疫费用就高达1亿多元。建议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检验检疫费、放宽法定检验目录,为重点企业二手设备进口装运前预检验提供便利。
陆 加快实现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和内销便利化
实现商务部门审批数据、海关备案核销数据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便利企业,降低成本。同时,有关部门应从降低缓税利息、缩短内销核销周期、合理内销审价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实现内销便利化。
柒 完善政府服务,加强对企业融资支持
尽快清理近年来出台的不利于出口增长的政策,如外汇管理关于收汇期不得超过90天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进口贴息政策,使资金主要流向国务院确定的十大振兴行业,更好地发挥此项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完善出口信保、融资等政策,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出口信保扶持力度,缓解潜在坏账风险。
政策回调无碍梯度转移
2008年以来加工贸易政策的多次回调,使现行政策基本已恢复2007年以前的水平。这便产生了一个问题:中西部地区较东部地区的政策优势也基本消失。不少人因此担心,这会进一步减速加贸产业向中西地区的梯度转移。
对此,记者采访了部分中西部省份长期从事加贸工作的商务系统人士。他们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政策调整并不会对梯度转移形成实质影响,即便此前中西部与东部地区政策有别时梯度转移的迹象也并不明显。毕竟,借助政策推动只能是“吹一口气”,唯有市场的力量才可“刮一阵风”。
安徽省商务厅贸管处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直言,虽然此前中西部地区享有保证金台账“空转”并不受加贸限制类目录约束等政策优势,但这两年从东部转移过来的企业也屈指可数,且企业规模偏小。为了更多吸引内外资企业落户安徽,该省没少下功夫,曾多次组团到部分沿海发达地区进行专项招商推介活动,但收效甚微。一些在珠三角地区经营的外商明确表示,如果在珠三角无法继续经营,就直接打道回府或向其他国家转移了。
云南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也告知,因该省以资源性产品为主的产业结构特点,受国家对“两高一资”产品宏观调控的深度影响,承接的东部产业转移“凤毛麟角”。而贵州这两年甚至无一例产业转移案例发生。
据记者了解,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其致命弱点就是产业配套薄弱的问题。安徽省上述人士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东部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配套产业网络,就好比一个个结实的蜘蛛网,极难进行拆分。如果硬将蜘蛛摘下挪到没有网的中西部地区,蜘蛛也无从存活。
这位人士同时认为,产业转移其实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沿海存量的转移;二是增量的转移。就存量而言,沿海地区产业已形成了牢固的产业配套网落体系,转移几率不大;就增量而言,外需总量决定了加贸总量,在外需不振之时便无从谈及增长空间。
采访中,中西部省份普遍表示,通过政策促进产业转移的导向无疑是积极利好的,但实际效果却并不取决于纸面政策,而是有赖市场的推动和企业的自身意愿。产业转移一定是“浸润式”的,而不可能是“跳跃式”的。当市场大势需要转移、企业也具备条件转移时,转移会自然发生。
2007年以来我国加贸政策调整历程
2007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有1140类商品被禁止进行加工贸易,比上年新增184类。
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但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不允许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同时允许中西部地区A、B两类加工贸易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2007年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联合发布第71号公告,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以保付保函的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这纸公告的意义,不仅在于卸掉了大批加贸企业必须以现金缴纳保证金台账的巨大包袱,而且在于让企业明确了国家对加贸政策的调整不是为了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发展。
2008年12月1日起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帐“实转”,以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据估算,这项政策减少了企业年资金占压近200亿元,减少企业利息支出近15亿元。
2008年12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第120、121号公告,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占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政策调整有效的提振了企业信心,稳定了政策预期。
商务部2009年加贸工作重点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张骥:加工贸易占外贸出口的47%,发展加工贸易符合我国国情,是不出国门的“走出去”。今后较长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方式。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出口增长,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加贸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在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基础上,将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允许全部使用进口资源、且生产过程中污染和能耗较低的产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目录调整与企业准入相结合,对部分生产工艺先进、能耗和环保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允许开展相关产品加工贸易业务;目录调整与地区特点相结合,对中西部电力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企业,允许开展低污染产品加工贸易业务。同时继续甄别完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将技术含量较高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或暂停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
二是抓紧出台内销便利化措施。按照国办要求,会同海关总署、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研究出台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措施,拟从降低缓税利息、缩短内销核销周期、合理内销审价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实现内销便利化,降低企业内销成本。
三是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和试点工作。加快实现商务、海关等部门在加工贸易审批、备案等方面的计算机联网,实现商务部门审批数据、海关备案核销数据的资源共享,形成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在目前联网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先行在加工贸易发展重点地区开展联网试点工作。
四是稳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既是政府的要求,也是企业内在要求,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按照“稳定预期、完善政策、分类指导、提高质量、协调发展”的原则,从优化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企业水平、优化区域布局、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五个层面研究鼓励性政策措施,完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同时,引导加贸采取就地转型、东部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东部及国外加工贸易向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转移等多种方式,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
五是培育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研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标评价体系,培育认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指引和示范。今年拟在东莞先行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