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启动交通一体化规划
2009-3-31 11:5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我市将启动交通一体化规划工作,全面提升在珠三角的交通地位,进一步密切与“广佛”、“港深”都市圈联系。昨天,市政府召开十三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2009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江门市交通一体化规划(第一期)编制工作方案》、《江门市节能奖励试行办法(修订稿)》,研究并确定降低2009年度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主持会议。
力争年内完成首期规划编制
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江门市交通一体化规划(第一期)编制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抓住我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利时机,主动谋划,通过综合交通规划全面提升我市在珠三角地区的交通地位,进一步密切与“广佛都市圈”和“港深都市圈”的联系,使我市实现与珠三角现代交通网络全面衔接,共享区域性基础设施与资源,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前主动做好我市交通设施规划,将使我市下一步在珠三角区域交通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中更加主动,更加有利,同时也可通过交通规划促进我市区域空间与资源整合,推进市区一体化。
《方案》披露,第一期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围绕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目标,研究我市交通路网、设施与珠三角区域交通设施的衔接,研究我市交通路网与珠三角中心城市及区域基础设施的衔接。二、研究利用交通路网、设施来发展和优化城市空间。制定交通设施用地政策,研究利用交通设施供给调控土地布局与土地开发强度。三、研究重大交通路网、设施布局,包括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设施等各交通分项规划。四、构建一体化交通体系,提出交通一体化措施。五、提出近期交通项目建设计划和时序安排。六、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开展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城市快速干道、轨道交通、城市公交系统、城市停车系统、综合运输枢纽、交通管理规划、各类交通方式衔接(交通一体化)等专题研究,具体专题待定。会议提出要力争在今年内完成第一期规划的编制工作。
节能突出可获奖励
昨天通过的《江门市节能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由市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节能奖励表彰活动。奖励范围包括: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节能考核评分位居前2名的市、区;节能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以上的国家、省、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或者节能成效突出的其他单位;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个人等。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
市长办公会议对降低2009年度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决定,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和鹤山、开平、台山三市将实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措施:失业保险费率由原3%降低为2%,即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为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不变,农民合同制工不缴费。降低后的失业保险费费率执行时间由2009年4月1日起至2010年3月底止。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