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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运价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2009-4-21 12:4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中国民用航空局表示:日前个别媒体关于民航国内机票价格上涨的报道,混淆了政府运价管理政策和企业的具体营销方式。 
  中国民用航空局重申: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然按照2004年国务院批准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实行幅度管理。航空公司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采用多级票价体系制定各种类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各航线市场需求、航班时刻、机型、购票时限等因素,自主制定具体的票价种类、水平及适用条件,运用价格手段,开展灵活的市场营销活动。
  据介绍,《方案》规定,允许航空运输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25%、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45%的范围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同时,考虑到部份航线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约占国内航线总数60%的三类特殊航线实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主要是:对省、自治区内,及直辖市与相邻省、自治区之间,已经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对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线,及部分以旅游客源为主的航线,票价下浮幅度不限,以适应消费者需求,鼓励航空运输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据了解,此前各航空公司已对各自的多级票价体系进行了多次调整,此次航空公司多级票价体系的再次调整,是航空公司营销方式的进一步完善,符合现行国内航空运价管理政策。
  据航空公司介绍,多级票价体系的完善,一是适应了国际联程客票的销售,二是完善了多等级舱位的管理,三是丰富了国内航线运价的种类。今后,航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进一步完善多级票价体系,丰富票价种类,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相关:
  本报讯(记者李媚玲) 昨天(20日),对于国内机票价格上涨的消息,中国民用航空局表示,这是混淆了政府运价管理政策和企业的具体营销方式,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民航局称,按2004年国务院批准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允许航空运输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25%、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45%的范围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同时,考虑到部分航线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约占国内航线总数60%的三类特殊航线实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
  对于此次多级票价体系的再次调整,民航局方面表示,这是航空公司营销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完善了多等级舱位的管理,符合现行国内航空运价管理政策。
  昨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因为新管理政策,“机票变相涨价”或“将涨价”。
  4月19日,多家机票代理商收到国内各航空公司发布的舱位及对应价格调整通知,4月20日起实行新的运价体系,机票销售系统只显示机票价格,而不再显示机票折扣。
  目前旅客在购票时所看到的折扣率是代理商根据航空公司的通知,或者按照此前的经济舱全价计算出来的。
  游易航空旅行网机票中心负责人前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因相同价格对应折扣有变化,新旧折扣的整体差距在2成左右。以厦门航空为例,此前经济舱9折对应新票价为9.2折,此前8.5折对应新票价8.8折,此前4.5折对应新票价5.6折。新机票折扣计算方式实施后,经济舱整体价格比此前略有上涨。例如,19号从北京到上海9折机票价格为1020元,而20号之后,9.2折机票价格为1040元,微涨20元,按照新算法,以前折扣越低的机票,涨幅就越大。(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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