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接单中心扩大业务惠及A类企业
2009-4-22 22: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公告》(2009年第1号)精神,深圳海关接单中心进一步扩大了业务范围:除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和AA类企业外,A类企业在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大鹏、蛇口、深圳湾口岸等6个口岸通关的一般贸易报关单和逐单申报的加工贸易报关单(不包括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报关单),也可以在接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先向接单中心递交申请,并经海关同意。 据了解,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海关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便捷进出口通关手续,充分发挥集约化管理优势,满足企业集中接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