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交通资讯

超载货车成公路第一杀手甘肃高等公路将计重收费

2009-5-15 11: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从6月1日起,甘肃省将对高等级公路全面实施载货汽车计重收费。 
  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计重收费是在载重货车通过收费站的时候,对车辆的每一个轴进行称重,汇总之后按照超载超限认定标准来进行自动判定。如果是合法装载,则按照现行按车型收费的标准来进行车辆通行费的收取;如果是超载或严重超载的,则按照省物价局批复的计重收费标准进行加收。 
  目前,甘肃省对载货类汽车仍然按照车型分类来收费,这种收费方式与车辆实际载货重量没有直接关系,加上现在各汽车改装厂家根据车主的要求进行的车辆非法改装,在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得越多赚得越多———运价下跌———继续超载超限”的恶性循环。 
  据了解,超载超限车辆已经成为损坏公路的第一杀手。设计寿命10年到20年的高速公路不到5年就要进行大修,个别路段甚至1年就出现严重车辙,极大地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自2006年以来,为了修复超载超限车辆破坏的高速公路,甘肃省交通厅不断增加高速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3年来,已经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高速公路的大修,提前投入了计划10年左右才投入的高速公路的大修资金。 
  同时,因超载超限引发了很多交通事故。据统计,从2008年1月到今年4月份,全省高等级公路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03起,造成385人死亡,6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38万元。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先后实行了计重收费,与行政手段同步加强对超载超限的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