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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省内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

2009-5-28 11:2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据相关媒体报道,公安部推出交通管理服务群众10项措施,这些措施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这些措施具体包括(摘录):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自行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实行车辆管理所“一窗式”综合服务,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可以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换证、补证,以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由地(市)车辆管理所下放到县(市)车辆管理所,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可以受理或者办理部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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