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业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即将公布
2009-6-10 0:1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6月4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即将于近日全文公布,同时部分实施细则在其网站发布,但发布不久网站又将实施细则撤下。
记者注意到,工信部发布的 《规划》实施细则中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同时,该实施细则还首次明确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船企上市及发债,并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将很快发布,内容没有大的改动。”工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实施细则提出,要扩大船舶市场需求,加快报废更新老旧船舶和淘汰单壳油轮,积极发展远洋渔船、特种船、工程船、工作船等专用船舶,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及其他骨干船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等。
工信部发布的 《规划》实施细则所披露的, “增加卖买方信贷投放、提前实施政府公务性、公益性船舶建造等8项具体振兴政策”,与此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向媒体透露的内容基本相同。
其中,在加大生产经营信贷融资支持方面, 《规划》实施细则提出,各相关银行对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确保按期到位;对船东推迟接船的,要适当给予船舶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加强银企合作,对在建船舶实行抵押融资。 “目前工信部已经正与央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在沟通相关加大信贷支持的具体内容。”上述相关人士透露。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支持船舶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此前也有所提及,此次细则更详尽明确,但与中船重工等拟上市公司的IPO推进毫无关联性。工信部相关人士同时透露,船舶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已经通过,预计近期该基金将挂牌。(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