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还要付运费吗
2009-6-4 23:3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秦律师:
前不久,我公司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一份货运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将我公司制造的一批货物运送到某地,货到付款。运输途中,由于遭遇山体滑坡,全部货物损失殆尽。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需不需要付运费? 卢先生
卢先生:
这种情况涉及到因不可抗力导致托运货物灭失。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从运输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运输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承运人只有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后,才能得到运输报酬。至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而灭失,运输费用的处理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从来信可知,你公司委托物流公司托运货物后,在运输过程中,遭遇山体滑坡而导致货物灭失,应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你公司没有必要再向物流公司支付货物的运费。秦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