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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 保障航运渡“寒冬”

2009-7-2 14:2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积极主动 保障航运渡“寒冬”——最高法院民四庭负责人谈海事审判如何应对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的寒流全球肆虐,世界贸易额严重萎缩,国际航运业成为受影响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不少船公司因熬不住而被迫倒闭,一些船公司相继选择推迟或取消订单、闲置运力、撤销合并航线等方式来“过冬”;部分买方因资金链断裂而拒绝提货,导致进出口货物滞留国内外港口;部分航运企业单方取消造船订单,给船厂留下一批“烂尾船”;企业正陷入复杂的“三角债”而不能自拔,不少市场主体甚至不惜违法逃废债务,产生大量的海商合同纠纷和争议。
  这些现状,成为6月底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海事法院院长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议题之一。会议提出,从事海事审判的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国际国内航运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积极面对新形势对海事审判的新挑战,最大限度发挥诉讼机制对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竭力为我国外贸、航运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就海事审判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刘贵祥说,在司法领域保护对外贸易和海上航运安全秩序,是我国海事审判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海事审判工作更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防范、化解矛盾。当前金融危机引发了许多新类型的纠纷,如国内外买家拒绝提取货物,造成进出口货物大量在国内外滞港,引起的运费与堆存费的索赔、中途停运权的行使、FOB贸易条件下托运人的识别、无人认领滞港货物的司法处理等问题;如何应对企业滥用离岸公司形式或股东有限责任恶意逃废债务增多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置当前市场低迷情况下无人或者低价竞拍被扣押船舶或货物的尴尬局面,均摆在我们面前。
  我们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研究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原则、调处策略等,未雨绸缪;另一方面要加强海事法制宣传,通过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专题研讨,正确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贸易秩序,将大量纠纷预防与化解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
  刘贵祥说,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问题牵涉面广,妥善处理有关案件,法院单靠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奏效,应当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注重协调配合,切实将我们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注重与交通、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非法从事无船承运业务、货运代理业务、船舶代理业务等海运及其相关服务的境内外企业或者个人,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处罚司法建议,加强整治扰乱航运、外贸市场的行为;要更加注重防范境外皮包公司向境内出口方非法签发提单,伙同国外买家骗取出口货物或者价款。各地海事法院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妥善处理某些航运公司因债务危机在全国各港口所引起的群体性债务纠纷。
  刘贵祥说,应对金融危机,最基本的思路还是要立足现行法律,以准确适用法律为前提。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法律精髓,用好用足法律规定,支持进出口贸易,主要是:按照海商法的立法本意准确识别契约托运人和交货托运人,保护FOB贸易条件下的卖方的利益;支持卖方依法行使中途停运权,应对买方拒绝提货或者以拒绝提货相要挟要求卖方降价销售货物,依法判决承运人向货物权利人赔偿其不凭正本提单放货所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探索与完善认定和拍卖无主集装箱货物的程序,加快处理港口无人认领货物,加速港口物资流通。刘贵祥特别强调,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12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各海事法院要注意全面准确把握适用条件,严格适用,防止滥用,特别要注意区分情势变更与正常商业风险,要坚决以维护合同法基本秩序为大局和前提去实现个别案件的利益均衡。
  刘贵祥说,各海事法院要善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根据企业面临的具体情况,分别做好帮扶、引导、整治、重组、和解等工作,重点突出“放水养鱼”和谨防恶意逃债,保稳定促增长。要根据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慎用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同时要注意低调处理,防止因个别案件引发群体性诉讼和恐慌性保全等连锁反应,造成相关企业经营突然停顿,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加强与海事、海关、边防等部门的联系,妥善看管长期扣押的船舶,慎重把握拍卖船舶的条件;要注重企业的维持,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暂时经营困难、没有达到破产程度的企业,可以采取引导企业间和解、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尽量维护其存续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特别要注重引导经营稳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收购、兼并、重组部分经营困难的中小型港口码头等港航基础设施,整合和优化港航建设规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港航基础设施运转停顿影响正常物资流通。
  刘贵祥最后说,目前,金融危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尚未见底,更多的问题和困难可能将在稍晚出现。希望广大海事审判人员以足够的信心、勇气和智慧去应对危机、战胜危机、化“危”为“机”,最大限度地发挥海事审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促进作用,为推动我国航运、外贸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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