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四举措”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2009-7-21 15:1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为进一步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大理州采取四项措施完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批的采购申报表及时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及时制作采购文件并组织采购。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全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在采购文件的制作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指定厂家,不人为地设置门槛,技术参数不带有排它性,力求在文件中体现公平、公正。
三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心邀请监察、审计、财政、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采购中心只作为一个组织活动的平台,不参加评标定标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今年一季度,全州完成政府采购预算596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452万元,节约资金507万元,节约率为8.52%。1至5月,州本级政府采购预算5527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162万元,节约资金364万元,节约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