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公共设施机场经营幕后操作
2009-7-7 15:0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我国第一部民用机场业的法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明确了民用机场的“公共基础设施定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6月30日在全国民航机场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后,我国机场管理机构将由经营型向服务型转变,机场管理机构及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机场内的商业经营。而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国资委按照企业性质,对机场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侧重于经济效益。
机场首次定位公共设施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颁布以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民用机场进行过定位。民航局机场司司长张光辉说,民用机场是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一样,其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作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对机场进行这样的定位,对今后机场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张光辉认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是有区别的。公益性设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公众提供服务;而公共基础设施虽有一定的公益性,也要为公众提供服务,但同时也有营利性的一面。
他认为,目前我国民用机场与公路等行业一样,正在从政府投资为主向投资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大部分机场已经转变为企业,有的机场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或者合资公司。既然机场要实行企业化经营,必然会体现出营利性的一面。当然,我国的民用机场大部分是小型机场,这些小型机场主要是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其自身的融资能力、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弱,但社会效益显著,更多地体现了公益性的一面,需要政府的扶持。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王云访表示,机场的公共性定位由机场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所决定。首先,机场是一种公共产品,体现的是社会公众与社会利益的价值。其次,机场具有正外部性,能够促进当地社会的和谐,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再其次,机场运行涉及社会公共安全。
此外,中国民用机场协会认为,随着《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实施,不仅机场定位明确了,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扶植民用机场发展,提高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
特许经营将大行其道业内人士表示,《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首次对机场明确定位,是地方政府、机场、航空公司等几方面博弈的结果。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提出:“机场范围内的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方式经营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对于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方式经营的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经营。”
据民航业内专家介绍,在民航发达国家和地区,机场管理机构不直接经营机场业务,普遍以特许经营或者专营的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经营,机场收取特许经营费。机场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这些专业公司的安全、服务、收费等行为。通过专业化公司的竞争,提高为旅客和航空公司服务的质量。机场商品价格虚高,在监督范围之内。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刘明说,机场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可以产生经营性收入,但这些收入必须首先弥补公益性亏损并继续投入开拓服务领域与范围,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
张光辉说,将机场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对机场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这有利于机场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其次,对于机场本身来讲,这样的定位,将有助于机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安全、服务和效益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兼顾经济效益。
在此前的5月中旬召开的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强调:“我们将探索对机场实行飞行区生产经营管理和航站区资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广特许经营或专营模式”。
正确看待经济效益事实上,我国目前基本上所有机场及其相关企业都涉猎了机场内的经营业务,并以此作为主要盈利点。这也是造成机场物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一位机场负责人称:“国内大多数机场都是公司化管理,而现在要求机场不再参与经营,如何保证机场的利润。比如目前有几家机场是上市公司,他们应该保障股东利益,而回归公益性后,与其盈利的要求存在相悖性。”此前有消息称,由于定位发生改变,一些机场收购、合并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计划统统被搁置。
张光辉说,要正确对待机场的经营绩效。机场既然是公共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就应当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对机场实施管理,考核指标也应当以社会效益、发展指标、安全和服务水平为主,以直接经济效益为辅。
其实,早在2004年,民航总局就提出借鉴国外机场以及我国香港机场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机场特许经营的办法,在保证机场合理利益的条件下,机场管理机构从部分直接经营的业务中退出,实现从直接经营型向管理经营型的转变。
王云访说,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后,机场经营模式的主要变化就是机场管理机构从直接经营机场业务转向通过管理经营机场业务,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营方式。管理型机场业务经营方式是机场管理机构把自己具有经营权的某些经营性业务面向市场以公开招标或其他竞争方式,由中标者向机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经营性服务业务。
他说,这种经营模式一方面解决了机场业务经营主体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使机场管理机构能够专心致力于机场的建设与规划、安全运营管理,真正向管理经营型转变。
此外,我国各地机场情况迥异,存在着大量中小型机场,运营困难。这些机场一般都服务于偏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主要作用是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远大于直接经济效益。因此,对于机场正常经营造成的亏损,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采取如财政预算的方式予以补贴。国家民航局与财政部2008年就安排了117亿元补贴中小型机场和中西部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