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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博山交警: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2009-7-8 20:3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009年上半年,博山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支队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综合素质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全区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保持平稳。 
  上半年,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4起,死亡20人,伤116人,直接财产损失32.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45%,死亡人数下降13.04%,受伤人数下降10.77%,直接财产损失下降7.12%。 
  一、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契机,深化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提高交通事故预防能力 
   
  上半年,大队在西过境线万杰路口、珑山路与白虎山路交叉路口安装2组交通信号灯,在池上镇店子村等路段、路口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在城郊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黄闪灯灯杆处设置安装14面印有“交警提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字样的交通安全提示牌,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的自觉性。上半年,维护标志牌111面,增设标志牌62面,施划交通标线16000米。 
   二、以“平安全运”为目标,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提高城乡道路通行能力 
  部署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机动车涉牌涉证、平安全运百日攻坚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23527起。上半年,依法对3名醉酒驾车、2名阻碍民警执法、30名无证驾车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1名犯有妨害公务罪的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进一步营造了严管态势。根据全市联合整治大货车超限运输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行动要求,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区交通稽查大队,在乐疃路口设置24小时固定检查点,依法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395起,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发生。 
  大队积极加大交通科技装备投入,上半年建成启用健康路、秋谷路口电子监控设备、博沂路蛟龙村路段固定测速监控设备以及张博路附线汪溪村路段警务工作站,新增维修5套流动测速设备。上半年,电视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052起。 
   三、以开辟新型宣传阵地为突破口,推进交通安全宣教社会化进程,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建成启用博山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了进一步丰富宣教形式,提高群众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经博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大队在马公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建成全市第一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基地投入使用后,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石学鹏、李牛,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柳奇,博山区委书记王树槐,博山区委副书记、博山区区长刘荣喜以及区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分别到基地参观指导工作,省市各大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了宣教基地有关情况。新华社以《淄博:事故车辆停车场建成交通安全宣教基地 》为题进行专题报道。来自博山区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客运、出租单位及外区县、地市的33个团队、3000名群众到基地参观学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应,增强了各界群众“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意识。 
  四、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坚持执法质量月考核、民警执法工作月考试制度,举办法制比武竞赛和案卷展评活动,组织学习路面执勤执法“七严禁”“七规范”内容。定期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和队伍法制培训,在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科等窗口执法单位安装内部监控系统,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防止了车虫子、车贩子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参与事故处理等现象的发生。 
  在车辆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车辆登记、检测、驾驶人体检等业务关口,对机动车查验岗位实行“双签名”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兑现预约、上门、延时等服务承诺,提高了车管工作服务水平。 
  做好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安装记录仪394台,安装率100%。上半年,办理机动车落户3756台,审验驾驶人3771名,检验机动车6849台,培训“三小车”驾驶人1890名。淄博中大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便民服务站,为1288台机动车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提高事故处理质量;组织到法院旁听庭审,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完善交通事故月分析报告制度,增强了路面勤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与区法院协调沟通,加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便民服务站建设,实现了交通事故从受理案件到审理案件的“一站式”办结服务。上半年,侦破肇事逃逸案件6起,抓获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1名,移交重大追刑事故20起,保障了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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