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空运资讯

东星航空:清算还是重整?

2009-8-2 11:2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东星航空是破产清算还是申请重整一事,几经曲折,终于被提交到了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在7月28日举办的听证会上,主张重整和主张破产清算的各方意见仍然不一致。听证会围绕东星航空可不可以申请重整、主张重整方有无实力和资格等重大问题展开讨论。管理人认为应当破产清算,但申请重整人则坚持认为应当依法挽救企业,进行重整。经济观察网:
东星重整听证会无果而终
    在民营东星航空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7月28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旨在听取各方意见的首次听证会。围绕东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中国航油等申请人是否具备重整资格等核心问题,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和中国航油等境内债权人展开了激烈交锋,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参加此次听证会并发表意见的机构有:由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官员为主体组建的破产管理人,中国航油,中国航油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郑州新郑机场,东星航空的股东之一东星国旅。各个机构均派出了多名人员组成的团队。
    中国航油和另外三家企业出于降低自身损失的考虑,此前分别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但均被武汉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这四家企业随后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上诉。
    据另一位参会人士介绍,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在介绍情况时,重申了其在7月26日已通过武汉当地媒体表达的观点,即认为东星航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是一个大窟窿,因而认定东星航空已经没有重整价值。北京商报:
三巨头力挺中航油重整东星
    为拯救东星航空,重整申请人中国航油搬出三大央企助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三家央企集团已经联名致函武汉方面,一致认为重整是解决东星航空破产问题的最佳方案,并恳请武汉方面能够给予支持。
    中国航油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认为,三大央企集团联名致函武汉方面的根本目的在于希望通过重整东星航空的方式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以利于中国航油的后续经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东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是双方争论的焦点。管理人认为东星航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是一个大窟窿,因而认定东星航空已经没有重整价值。
    对此,中国航油等各家重整申请人一致认为管理人的理解是错误的。“东星航空的航空运输经营权、航线、时刻、飞行员以及长期形成的客户市场资源,只有通过重整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同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所以大家一致认为东星航空具有巨大的重整价值。”中国航油表示。法制日报:
政府破产管理人被质疑
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认为,东星航空已经资不抵债,认定东星航空已经没有重整价值。如果要重整,现在就应拿出巨额资金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对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要求重整申请方现在就要拿出巨额资金很不理解。他认为,中国航油及其股东单位多次表示,他们会根据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供东星航空重新起飞所需的包括资金在内的各项资源,但不是现在。现在拿出的钱无论是被当作保证金、诚意金还是其他什么,本质都是对法律赋予的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权的剥夺。中国航油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认为,进入重整程序后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以及可能有的重整方等进行协商、谈判和让步。如果在申请重整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航油即被责令缴纳巨额现金,那么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后,显然会加大相关方面协商谈判的难度,甚至会导致最终无法实现成功重整。
    管理人认为中国航油等重整申请人没有重整东星航空的资格。中国航油等各家重整申请人认为,债权人申请重整,这是破产法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提出重整,并不一定要追求控股新的东星航空,除非控股是成功实现重整所必需。根据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重整申请人可以通过另行设立控股公司或引进并支持第三方公司介入等方式,实施对东星航空的注资和重整。
    中国航油的代理律师尹正友认为有必要明确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他说,虽然管理人的很多成员的身份是武汉市的政府官员,但在东星航空破产程序中,他们就是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而破产管理人工作的首要原则就是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进而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希望管理人切实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