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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万元以上须电子采购

2009-8-24 23:4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对2009-2010年度省直单位的计算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及用品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
办法指出为规范、统一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并启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运行。广东省直各单位在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常用办公设备及用品同时,单次采购某一物品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必须登陆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电子订购、议价及反拍,不再登陆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操作。
此外,各单位在实施协议供货电子采购时,经议价,对价格不满意的,方可进行电子反拍,且反拍的价格必须低于议价价格。网上电子采购的操作可以查询电子采购操作手册。协议供应商在此期间,应按投标承诺向省直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采购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协议供货物品时,必须采购通过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采购其他非节能、环保产品。
办法还指出,同一协议供货物品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三次。广东省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执行协议供货办法的监督管理,严禁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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