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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通违法3次以上拒不接受处理当场扣车

2009-9-27 10:3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据了解,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对检查出来逾期不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人以及被交通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两次以下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当场进行教育,督促其尽快接受处理。 
  对被交通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三次以上、长期不接受处理的,责令驾驶人将车辆停至路边指定地点,由驾驶人立即到各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罚,开具处罚决定书后方可继续驾驶。对被交通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三次以上拒不接受处罚的驾驶人,将依据《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扣留机动车,直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对被记满12分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驾驶人,将依法扣留驾驶证,责令其立即进行学习、考试。 
  在整治行动中,为配合整治工作,所有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处罚窗口将延长工作时间至24时,随时受理电子警察处罚。“在路面检查中,支队同时为各个整治组配备了测酒仪,在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违法状态检查的同时,还将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执勤交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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