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立法为治超提供法律支撑
2010-10-12 22:3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简称《条例》)首次将治超工作提高到地方立法层面,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一项创新。这是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召开的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经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废止。
《条例》将大部门制改革后划归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物流服务以及山西省大力开展的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纳入了适用范围。《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的职责,明确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法律依据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从事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的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