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向13家企业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010-1-10 15:1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2010年1月5日,国家邮政局为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颁发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前,山东、天津等省(市)邮政管理局共向9家快递企业颁发省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截至1月5日,全国已经有13家快递企业首批获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1月5日上午,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东方商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4家首批换证企业,获得国家邮政局核准颁发的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此次核准的这4家快递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有101家。
全国邮政管理部门自接到企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以来,按照“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以下简称 《邮政法》)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书面审查、电话调查、实地核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等多种方式,认真审核企业资质情况和相关材料。第一批审核批准了13家快递企业。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依法施行,为便于企业开展快递经营许可申请,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家邮政局和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快递经营许可的办事流程、相关行政文书格式及工作要求。网站同时公布了快递经营许可政府受理部门的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已经接到了131家企业的许可申请,涉及的分支机构有490家。(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