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公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0-11-26 6:3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11月22日上午10时,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共同签署联合执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在重庆至安徽段2100公里长江干线水域,联合整治船员无证驾驶船舶等突出违法行为。
本次联合整治活动从11月22日持续至12月26日。检查和整治的重点为船员无证驾驶船舶、船舶超载运输、水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阻碍执行公务等突出违法行为,整改消防和治安隐患。整治活动将以长江海事局设置的11个船舶违法行为整改基地与长江航运公安局设置的公安警务室联合整治为主。联合整治活动中,海事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每天一起开展联合巡航,共同登轮检查。如遇拒绝、阻碍执法,威胁执法人员船艇安全、攻击伤害执法人员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调查取证、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长航系统联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开始,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就积极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全线联动,查纠结合,充分发挥长江海事、长航公安行政执法职能和资源优势,对维护长江干线良好通航管理秩序和治安管理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长江海事联合长航公安共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103起(其中未持有适任证书40起),查处超载运输船舶285艘(其中砂石运输船舶149艘),查获水上肇事逃逸船舶6艘。
此次双方联合执法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长航系统联合执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双方建立起了长期、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这对于完善双方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更好地服务长江航运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