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三大矛盾,决定其泡沫与“政策”对决为期不远
2010-1-13 15:2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我们就目前的房地产政策来分析认为,2010年房价很难避免继续泡沫化。
原因是2008年那次不成功的地产调控做出了坏榜样。那一次房价“未跌已救”使更多人看清了房地产实乃政策这软肋。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害怕房价下跌,于是,不断推高“地王”水平;更多的购房者不再相信房价会下跌,于是,陷入恐慌性购房潮流。对此,我们认为,其中主要的问题是,房地产行业的三大矛盾,难已解决。
1、政策与市场的矛盾: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提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的“双轨制”已渐露端倪。但是,保障性住房虽有发展的必要,却不是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经适房”发展多年,仍然房价飞涨、民怨沸腾,已经说明从发展保障性住房入手,很难根本性解决问题。房地产乱象的根源其实在于政府的“高地价”政策,也就是卖地收入构成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这一制度安排。
2、增长与稳定的矛盾: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已显示出一种近乎偏执的“保增长”情结。其实,增长与稳定并不存在线性关系。日本经济近二十年的低增长并未伤及其社会结构的稳定,而全球范围内的诸多事件显示,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的稳定。因此,保住稳定的不是增长速度,而是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均衡。
房地产业无疑是2010年“保增长”的主力,在“刺激政策逐步退出”、基建投资下降、消费刺激政策效应递减的大环境下,房地产业身负“保增长”与“促消费”的双重“重任”,遗憾的是,随着房价的渐渐泡沫化和征地拆迁中政府与群众的冲突日益增多,房地产正渐渐成为妨碍稳定的因素。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当部分地区房地产的泡沫化已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时候,将导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矛盾激化。中央政府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国家的稳定与安全,房地产虽贵为“保增长”的主力,但当泡沫的确影响到稳定时,压制泡沫是是必然的政策选择;但卖地收入是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压制泡沫等于损害地方政府利益,必然遭到地方政府的抵触。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整后期,广东、杭州等地急切地出台救市措施阻止房价下跌,南京市原政府官员扬言“哪个开发商敢降价就跟谁急”,这些行为都已摆明了地方政府为房价“托底”的决心。
这些积聚的矛盾将在2010年开始进入爆发阶段,未来3-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将渐渐步入“高危期“,这可能迫使房地产相关政策酝酿大变局。
当一个市场只有涨没有跌,风险与收益严重不匹配时,就会吸引社会资金纷纷挤入市场,使泡沫迅速膨胀。随着资金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看清形势,纷纷挤进房地产业,中国式房地产泡沫已进入加速膨胀阶段。
我们认为,不管出于主动还是被动,中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都不是一件太遥远的事情。如果以十年为观察期,房地产已不再是一项好的投资标的。理由可以简单概括为:
A、房地产业的自然增长拐点临近: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将使中国人口结构在未来5-10年内出现急剧变化,人少了,房子的需求也少,现在的空置不再像10年前那样容易消化了。
B、房价对城镇化的制约:城镇化的前提条件是城镇就业收入至少可以覆盖城镇生活成本。但现实是收入增长远远跟不上生活成本的上升。这样的现实会在客观上阻碍城镇化进度。
C、以泡沫与政策“对决”的必然来临:中央政府希望以发展中小城镇房地产对冲一线城市的房价上涨,政策结果却更可能是“一、二、三”同时向上,二、三线涨得更快,最终全面泡沫化。房价上涨的“刚性”和中央政府捍卫社会稳定的“底线”之间的矛盾,终有一天会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迫使中央政府“痛下杀手”,刺破房地产泡沫。
从房价已引发的社会不稳定现象看,泡沫与“政策”对决的时点已为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