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联盟”号轮被依法扣押
2010-1-14 13:3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在汕头潮阳港,印度尼西亚籍“胜利联盟”(英文名“VictoryUnion”)号轮已被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扣押16天。法院去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要求该轮船东提供金额为170万美元的担保。但船东至今尚未回应。
“胜利联盟”号是载重7万吨的一艘货轮,为印度尼西亚加雅苏门答腊卡鲁尼亚航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所有。2007年8月31日,韩国三善物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株式会社)与航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租用“胜利联盟”号轮1年。合同载明纠纷发生由英国伦敦仲裁。其后,航运公司以株式会社违反租约,导致其巨大经济损失为由,向伦敦提交仲裁申请。株式会社“叫屈”,认为自己不仅向航运公司多付租金133.68万美元,加上仲裁及利息等费用,预计损失高达170万美元。
2008年6月18日,株式会社向仲裁庭提出抗辩并提起反诉。2009年12月26日,株式会社发现“胜利联盟”号轮正在广东汕头潮阳港卸货后,当即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胜利联盟”号轮,并要求航运公司提供170万美元的担保。株式会社随后提供了扣船反担保。2009年12月27日,该轮正式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
据了解,船舶扣押期间产生的巨额费用都要由船东自行承担。依据规定,在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船舶又不宜继续扣押的情况下,海事法院将依据扣船申请人的申请拍卖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