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山江门通行费年票互认
2010-1-6 11:0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经广东省政府批准,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广东省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实施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车主只需购买本市年票就可畅行三市,不再需要缴纳车辆通行次票费。据初步测算,预计一年可减免通行费1.8亿元。
这是继广州、佛山两地实现年票互认后,又一项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重要举措,也是珠三角地区在推进交通管理一体化方面取得的实质性成果。珠海、中山、江门三市按照“互认对等、简单畅通、利益共同、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实施年票互认,有利于优化和融合区域交通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整合,加强区域经济社会交流,加快珠中江经济生态圈建设。
据透露,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等经济圈年票互认工作,最终实现珠三角区域年票制,为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