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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货物保价 损失200却赔20元

2010-1-7 11:4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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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年12月29日,某白酒厂家通过天地华宇物流公司向在柳州经营白酒生意的张女士发了2.4万余元的货物,声明保价金额为2000元。1月4日,张女士到该公司燎原路网点提货时发现,损失了8瓶白酒,价值200多元。对此,物流公司表示,愿意按照保价金额的比例赔偿20元。 

  张女士告诉记者,提货当天,在未开箱的情况下,她发现有7箱白酒的外包装箱被人用圆珠笔划开过,后又重新封上。经过清点,共被拿走8瓶白酒。该网点负责人魏先生表示,这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确实出现了短少现象,他们愿意按照公司规定,根据保价金额的比例来赔偿。经计算,物流公司向张女士赔偿20元。 

  张女士认为,物流公司只是规定货物破损可按保价金额赔付,更何况公司员工有私自挪用客户货物的嫌疑,所以,应按丢失货物的实际金额来赔偿。魏先生则认为,他们并不清楚张女士货物的实际价值,根据规定,这该按声明保价金额的比例来赔偿。张女士声明的价值低于实际价值,所得的赔偿自然不会高。 

  广西中柱律师事务所余仕继律师表示,物流公司为张女士运输货物,就是与张女士建立了运输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例,出现货物短少的,张女士可与物流公司根据约定来协商赔付金额;协商不下的,可拿出证明货物实际价值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 

  为尽快拿回剩余货物,张女士最后接受了物流公司20元的赔偿。但她表示,将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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