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收再验货 快递业行规
2010-3-15 16:18:00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我们只负责到货时外包装的完好无损,里面的东西不能保证。”3月14日,当听到韵达快递的快递员这句话时,重庆市民周晓娟郁闷了。
外地的朋友生日,她想寄一套瓷器作为礼物。由于是易碎品,她担心瓷器到达时可能会破损,在问了包括天天快递等五六家快递公司后,她得到的答案是同一个:“都要先签收才验货,那碎了哪个来赔?”
快递公司:“先签字后验货是快递行业的行规,寄不寄随便你。”
为验证周晓娟的说法,记者昨日以想寄送物品为由,首先拨通了圆通快递重庆分公司的电话。
“绝对不行。”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一听到记者提出的先验货再签收的要求时,她一口回绝,“即使到邮局去寄,也是先签字后验货的。”她表示,快递公司只负责外包装的完整,里面的东西不在此范围内。
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寄易碎品他们会尽量包好,但不负损坏后的责任,“先签字后验货是快递行业的行规,寄不寄随便你。”
在天天快递重庆分公司,得到的说法和前两者一样。
随后,记者提出在快递费的基础上加价,以确保物品完好无损的到达,“即使加价也不行。”工作人员解释,快递在装车的过程中,由于货物很多,挤压的情况在所难免。
专业人士:“先验货后签收是快递系统的基本要求。”
难道先签收再验货已经是快递行业的“潜规则”?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先验货后签收是快递系统的基本要求。”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邓坚解释,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商家和快递公司存在委托关系,即商家委托快递公司帮它运送标的物(货品)。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接受方签字后,货物的风险就转移到接受方了。“现在很多快递公司要求先签字,其实就是钻了这个法律上的空子,因为字一签,货物有什么问题就不归他们管了。”
市民:有3条途径可进行投诉和申述
为此,邓坚提醒市民,在收到快递物品时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如果遭遇快递员不签字不给货的做法,有3条途径可进行投诉和申述:
途径一:拨打12315到工商管理局进行投诉。工商管理局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快递公司进行处理。
途径二:拨打该快递公司的投诉热线,如遇投诉不理睬、不作为等情况,再拨打12305到市邮政管理局进行申述。
途径三:当以上两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但又急需解决时,可到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经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