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衣服丢失消费者获赔2600元
2010-3-30 13:53:00 来源:衢州晚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由于目前我国对快递赔偿和保障金的统一标准缺少具体的法律依据,快递中一旦出现物品丢失,就很有可能碰到索赔较少引发的纠纷。3月25日,龙游县工商部门就接到了类似投诉。
3月16日,龙游居民毛女士将两袋衣服通过某快递公司寄至杭州,第二天对方只收到一袋,还有一袋价值5000多元的衣物在途中莫名消失了。无奈之下,毛女士多次前往快递公司交涉,却因赔偿费用分歧太大而协商不成。快递公司认为,毛女士的衣物未保价且无法提供依据证明邮寄货物的价值,因此不能得到全额赔偿。最终,毛女士将快递公司告上消协。
接到投诉后,龙游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实地进行调查,认为快递公司出具的寄递单是一份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提供服务的合同关系,属于法律保护范围,按照合同中的约定,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投递贵重物品未投保,快递公司应遵守运单上的契约条款即“单件货物丢失赔偿最高3000元”。最后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2600元。
对此,消保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委托邮寄快递物品时,切记须填写清楚寄运货物的种类、数量、名称、价值等,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在快递较贵重物品时,最好能选择保价,以此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