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不停车收费用户三年内享优惠3%
2010-3-5 11:4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日前,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牵头制定的《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今后,浙江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暂定三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
《规定》提出,浙江省内运输企业高速客运班车应分批次、集中安装电子标签,成为不停车收费用户。政府机关公务用车要积极采用不停车收费方式。
关于高速公路的费率确定与调整问题,浙江高速公路收费采用全省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高速公路项目(路段)费率标准,按照各车型类别的每公里收费标准,以路段里程为基数计算,并叠加其间特大桥梁和隧道应加收的部分来确定。在实施计重收费中,以元/吨公里计,确定统一的基本费率标准。
根据《规定》,车辆在经过未设专用车道的收费站时,需将非现金支付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以停车刷卡方式通过。通过非专用车道入口、未刷卡而领取通行卡的车辆,不得通过专用车道出口,而应驶至人工半自动收费出口车道交回通行卡,刷卡通过,也可用现金交纳通行费。车辆因出现U型行驶、非现金支付卡内无入口信息、卡内余额不足、电子标签出现故障或校验异常等不正常状况时,在出口专用车道自动交易失败的,应驶至人工半自动收费车道交纳规定通行费。对伪造、调换通行凭证和冲卡的车辆,损坏或丢失通行凭证,无法识别驶入站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按照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收费标准计收车辆通行费,对通过违法手段恶意偷逃通行费的车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不停车收费(ETC)与人工半自动收费方式(MTC)相比,可以使道口的通行效率提高3至5倍,有效缓解高速公路收费口拥堵状况,起到节省占地和节能减排的效果。过往车辆只要使用一种特殊的电子标签,将车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驶向道口,系统会自动读取、扣款,全过程只需两三秒钟。按照正常车流量计算,以往司机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完成“停车、递钱、找零、离开”一套流程,至少需要10秒钟。
目前,杭州绕城、沪杭甬、杭宁、杭金衢、杭浦、杭千、杭徽“一绕六线”高速公路共完成了33条ETC车道的改造。将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长三角四省一市高速公路网有望实现ETC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