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3000元手机丢失 快递霸王条款只赔300元
2010-5-24 18:5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价值3800元的手机在邮寄途中丢失,快递公司只愿赔300元,对此,货主张先生感到很窝火。
5月23日,张先生介绍说,前不久,他通过圆通快递将一部价值3800元的手机快递到外地,然而买家收到货物时,只有充电器和其它配件,手机不见了。对此,圆通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徐某说,按照托运合同上的保价费进行相应比例赔付,只能赔300元。但张先生认为,这样的托运合同属于霸王条款。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包盆律师就此解释说,此类托运条款多属于快递前已经规定好的格式条款,消费者面临格式条款,处于弱势。目前我国对于快递公司赔偿和保障金的统一标准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在面对货物丢失的案例中,消费者经常面对的就是快递公司行业内部制订的条款,强制性比较强,消费者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