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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民营快递要上“户口”

2010-6-2 11:4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wuliuba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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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购物的兴起,带动了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促使民营快递企业快速增加。据统计,张家港市目前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已近60家,快递市场急需规范。日前,记者从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工商窗口根据新《邮政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我市快递经营业市场秩序。 

    根据规定,凡新申请经营快递的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需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从事省内经营快递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从事跨省经营快递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同时,对《邮政法》施行前已登记经营快递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要求于今年10月1日前到工商部门办理取消快递业务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工商部门将对其其他登记的申请不予办理;《邮政法》施行前已登记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自今年10月1日起限制办理除取消快递业务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外的其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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