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进货的愁了,个人带货的乐了
2010-9-1 9:5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9月1日起,个人邮寄入境物品关税调整,应缴进口税税额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而个人带货不受影响,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均可免税。
新政背景下,走快递邮寄进货的店铺老板发愁生意难做,个人带货的代购卖家则显示出明显优势。
■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 黄勇华
空姐店、导游店有望小赚一笔
从事化妆品代购已经3年多的长沙卖家湉湉告诉记者,目前海外代购商家的进货渠道主要有三大类。一是由海外亲友在当地采购再邮寄回国;二是直接从境外购物网站订货,快递回国后分拆零售;三是利用空姐、导游、外企员工、留学生等身份便利,以个人带货的方式提供货源。
“我是和美国的一个朋友合作,他在当地采购好了定期寄给我。”湉湉认为,对前两类店主而言,个人邮寄物品关税上涨将使得其终端零售价格随之上涨,对生意肯定有影响。与此同时,空姐店、导游店等个人带货卖家的进货渠道则不受限制,至少免税额要高得多。
因此,尽管个人带货受到工作时间不固定、单次带货数量有限等多方面客观因素的影响,供求关系比较紧张,湉湉仍透露,她正在与几名导游联系,希望对方提供货源,然后加价10%拿货。“这样可以避免物流环节,也能降低关税成本。”
记者从淘宝、EBAY等知名购物网站获悉,不少代购店都已经在努力开发个人带货渠道,以尽可能解决目前涨价的趋势。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此次关税调整将结束海外代购的暴利时代,而空姐、导游、留学生等人群将来会在这一趋势下小赚一笔。
海关解读两种征税政策差异
“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相同物品在征税方面确实存在差异。”长沙海关现场业务处邮件监管负责人介绍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对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实施差异化管理,进口税起征标准、个人物品海关验放价值额度标准都不同。
具体来说,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而9月1日起,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税额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同时,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标准,要么退寄,要么就走货物报关程序。”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走货物报关程序意味着海关关税还要增加,除了进口税外,还有增值税,还有报关手续费等等,并且个人报关手续办起来会非常复杂。
海关方面还表示,部分海外代购商家企图在9月1日前利用所谓“合理缓冲期”进行囤积,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海关加强了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审核,严格区别亲友间馈赠个人物品和商业性邮件,其中对商业性邮件一律要求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