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上书”孕育钢材定价新模式
2010-9-14 2:1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评论员 寸土
本报9月6日A5版《钢厂定价模式罪与罚》一文反映了28家代理商联名向钢厂集团领导上书的事件及其背后定价模式的深层矛盾,引发了业内较大的反响和讨论。
事实上,此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钢铁厂商之间的矛盾,在钢铁圈内几乎是常事。每当价格行情异动时,总有钢厂和代理商闹摩擦的事情发生。有人不禁要问,为什么代理商不走司法途径?你又听说过哪家代理商为了追究违约而告钢厂的吗?谁敢!或许有个案,但绝对不是太多。
在钢铁产业链上,钢厂至今仍是不可撼动的钢老大。不过从“28家代理商联名写信”这件事本身的意义来看,这表明了越来越多的代理商正在觉醒,只要钢厂与钢贸商及时沟通并有所改进,就是实实在在的历史进步。从原来代理商对钢厂百依百顺,到如今胆敢联名写信上书,也是钢市环境发生巨变后的必然。
看任何问题,应该循着历史轨迹来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经历了富有中国特色“双轨制”,我国才出现了一批钢贸商。那个时候,国内经济建设速度空前高,而钢厂年产量还不过亿吨,市场供不应求。当时谁能搞到钢材谁就能赚到钱,能当上任何一家钢厂代理商,都像拣到大元宝似的。至今,钢贸圈还盛行这样的风尚,几乎每家钢贸公司都在最显眼的地方,挂着钢厂代理商的铜牌,以此来表明我这个公司在业内是有品牌的。
代理商在业内有一定地位,集中表现在与钢厂有良好关系,能定期得到钢厂资源支持。如今身价过亿大钢贸商,几乎每一位都有钢厂代理商的经历。久而久之,钢贸商成了断不了奶的孩子,只能依附着钢厂资源获取利润。
与此同时,钢厂在自觉不自觉之际被推上“钢老大”位置。既然是“老大”,发号施令是少不了的,随心所欲应付已经签了字盖了章的合同也成了习惯。答应的条件可以不给,收到货款的钢材可以迟发,该给的返利可以少给或不给……
钢贸商之所以叫钢贸商,最根本的一点,就是离不开钢材。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取得钢材资源唯一途径是向钢厂要货,代理商为了拿到相对市场有一定价差的货,不得不见人矮三分,忍气吞声地承受一些不公平待遇。
可见,钢厂和代理商关系一开始就是畸形的,很早就埋下了今天悲哀的种子。
不过,现在市场环境与当年供不应求的局面相比,发生了极大变化。一些代理商敢于抛掉代理商金字招牌净身而退,全因为进货渠道不再单一。这不仅是我国钢厂多,有的是挑选余地,更是因为除了钢厂以外,还能在钢材现货、网上市场采购所需货源。而且,当前钢价在产能释放、社会高库存压力下,经常会出现倒挂的市场价格。没有代理压力后,就没有到钢厂订货的义务,有时在市场里进货还能降低采购成本。这样的机会多了,就会加快钢贸商“断奶”的速度,也就会产生目前缺失的代理商与钢厂对话机制。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得钢厂也不得不跟着市场走。对于习惯当老大的钢厂来说,适应经济环境大变化确实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希望这样的过程越短越好。
其实钢厂要处理好信中所说的事情是很容易的,只要沟通好了,没什么不能商量的。毕竟两者是一根藤上的瓜,命运相关。钢厂应放下“老大”的架子,主动搭建好与钢贸商对话机制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