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月起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安全和河道采沙
2011-10-28 14:0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通报邵阳县“9·9”重大水上安全事故的精神,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前天下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4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和河道采沙专项整治行动。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要求,要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水面,像管理城市街道一样整治河道,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明确,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点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运企业、重点水域、航道、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挖沙船、运沙船、其他水上浮动设施以及涉水作业。河道采沙整治重点为:非法采沙、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乱建沙石场行为,采沙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徐守盛指出,水上交通安全与河道采沙整治已刻不容缓,湖南是江南水乡,在很多地方,水上交通仍然是人们出行的重要部分,这个客观事实要求对水上交通安全长抓不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和河道采沙专项整治,要强化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航道通航能力。推动水陆交通与产业发展相衔接、相配套,为“四化两型”建设提供强大支持。
徐守盛强调,下一步,要切实理顺“多龙管水”的管理体制,形成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水面,像管理城市街道一样整治河道,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每一条河道、每一个渡口都要拿出具体整治方案和措施。河道、沙石是公共资源,在许可河道采沙经营和管理水域交通运输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不能顾此失彼。要提高执行力,促进督促检查,并纳入今年政绩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要加强舆论引导,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宣传,对管理不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