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道路、桥梁、隧道办理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1-11-15 11:4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超限运输车辆和铁轮车、履带车及其他有损道路的机具行驶深圳市道路、桥梁、隧道需事先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以上两项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委托给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受理。
受理地点:福田区竹子林4路2号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大楼7楼办文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受理咨询电话:83183110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