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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 充满期待

2011-11-2 20:1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林振强
(上接A1版)
重大利好
    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税收政策,是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最重要的政策杠杆;如何以增值税改革为契机减轻物流企业负担,一直是物流业界和相关部门十分关心的政策问题。
    据贺登才介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已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今年8月出台的物流“国九条”则更加细化,不仅将“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列为9条之首,并明确提出“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在各方努力下,2012年起增值税改革将在上海试点,目前相关细则尚未公布。贺登才认为,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将可以避免目前物流行业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最终为企业带来的减负效果值得期待。但他也提到,从现有内容来看,还需要细化落实,尤其在税目设置、税率确定以及物流企业认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
完善建议
    即将在上海试点的增值税改革,选择在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个行业进行。对此,贺登才表示:“我们希望设立综合物流税目,不要再分运输、仓储及其他物流服务。”据他介绍,早在5年前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就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在国家规划层面已经确立。“国九条”也明确提出在财政、税收、统计等环节落实物流业的行业管理地位,尤其物流业本身又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因此,为了支持物流企业一体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应将物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业税目对待,凡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物流环节,均应视同综合物流业务。统一税目和税率,鼓励“一票到底”、“一站式”服务,支持物流业一体化运作。
    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中的一大亮点,是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因为物流业以至于服务业以人力成本为主,能够纳入增值税抵扣的费用不能与其他行业相比。相关部门考虑到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单设税率,这是一个进步。但经过调查测算,如果物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率,则比企业在现行税制条件下的税负水平会有较大提高;如果适用6%的增值税率,税负水平则与现行营业税条件下的实际负担率大体持平。“国九条”明确提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如果通过改革使物流企业的实际负担率有所降低,起码大体持平,就是合情合理的;如果负担不降反升,就会违背“国九条”的原意,当然也会制约物流企业发展。
    增值税改革试点推进中,还有一个问题不可忽视,那就是物流企业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目前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划分,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快递企业等等应如何归类?是否会被纳入试点企业范围?如何对企业资质和实际业务进行有效评定和监管?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贺登才建议,可把按照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经国家标准委授权机构组织认定的A 级物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据他介绍,目前通过A 级物流企业认证的核算单位已达10万家左右,尤其在上海地区,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一般都通过了评估认定。如果采取这一办法,不但使物流企业边界变得清晰,也会减轻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难度,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社会化物流企业发展。
共同推进
“由于相关细则还在研究制定当中,我们相信即使有不足之处随后也会得到妥善解决。”贺登才认为,物流业推行增值税改革,情况比较复杂,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作为行业组织,我们也愿意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一些具体的工作。”
    据了解,早在2009年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不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就曾提出了60条政策建议,其中包括10条“关于物流业税收问题的政策建议”。今年以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又先后提交了《关于物流业推行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建议》、《关于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的政策建议》和《关于完善物流业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建议》等。在这些政策建议形成过程中,中物联会员单位和许多物流企业积极提供数据和材料,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主办官员多次亲临联合会,听取行业组织和企业的意见。在这次推出的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中,我们提出的部分建议已被采纳。贺登才表示:“作为行业社团组织能够为行业企业做一些事情,我们感觉很欣慰,同时也希望通过媒体,向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的支持表示感谢。”
    贺登才说,现在除了盼望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能顺利开展,并得到全面推行外,还希望各部门根据物流“国九条”的精神,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因为物流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的重点行业。如果无法卸掉沉重的“包袱”,不单会拖累物流业健康发展的脚步,还将对国家控制物价、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增值税改革以至于落实“国九条”,充满信心,充满期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愿意继续作出努力,与政府有关方面一起,努力营造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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