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已经进入自查自纠阶段
2011-11-27 16:1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最新进展。截至11月11日,全国有收费公路的所有省区市都已经公布了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调查摸底结果,该情况可以到各相关省政府网站上去查询。目前,该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到自查自纠阶段。
据了解,从今年6月20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何建中表示,目前大部分省区市正按照五部门下发文件的要求,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已经着手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全面进入到自查自纠阶段。有一些地区还针对在调查摸底阶段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已经采取了一些整改措施,并且有的整改措施的落实还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比如,有的降低了收费标准,有的撤销了收费站点,有的统一了收费的标准。
据介绍,近期五部门将准备召开部际联席会议,进一步专题分析和研究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总体情况,研究如何解决各地反映出的共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
新闻背景
五部门专项清理收费公路积弊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组织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已从今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清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对有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对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建成的收费公路进行全面规范。要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标准。对未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取缔并严格追责。还要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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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力争两年内建成应急保障车队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各市(地、州、盟)都建成应急保障车队的基础上,在各省(区、市)建立起满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输需要并能够跨省、跨区域执行联动任务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应急保障车队应纳入各级政府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地方两级进行组建。地方级应急保障车队以市(地、州、盟)为基本单位,组建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一支或分别组建道路客、货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各一支。各直辖市应组建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两到三支或分别组建道路客、货运输应急保障车队三到五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