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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结构调整全发力

2011-12-13 13: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周漱   11 月7—8日,“全国水运工作座谈会”召开。此次会议强调,当前,中国水运发展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交通运输的新要求以及水运自身发展需要来看,加快水运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确立着力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同时,欧美债务危机加剧,世界经济复苏速度放缓,中国经济发展受资源、环境的约束,产业转移和经济结构转型加快。总的来看,水运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风险和挑战,特别是当前的航运形势十分严峻,需要加快转变水运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实现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水路交通运输业转型,积极构建安全、畅通、经济、高效的水路运输体系。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交通运输部提出,“十二五”期推进水运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现代水路交通运输业,以“兴内河、优港口、强海运”为着力点,加快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升水运发展的质量、效益、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水运安全绿色发展,为2020年总体实现水路交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内河水运形成了以长江、珠江、京杭运河、淮河、黑龙江和松辽水系为主体的运输格局,对促进流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速度加快,但由于长期以来资金投入不足,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条件还较薄弱,内河水资源综合利用不够,碍航、断航现象较突出,优势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仍是综合运输体系的短板(2010年内河货运量和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分别仅占5.8%、3.9%),还不适应国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促进内河水运振兴。
  兴内河,就是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内河水运运量大、能耗小、污染轻、占地少、成本低、投资省的比较优势,把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作为完善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航道建设和专业化、规模化内河港区建设,积极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内河水运发展水平。
  中国已成为港口大国,货物吞吐量规模和技术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物流枢纽作用日益增强,服务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但部分区域内港口协调发展不够,港口布局尚需完善;一些地方在港口发展上片面追求上规模、求数量,土地、岸线、水域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集疏运条件有待改善,综合服务功能有待拓展,安全管理、精细化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有待加强。要统筹兼顾,进一步处理好港口发展速度与质量、规模和效益的关系,促进港口优化升级。
  优港口,就是要以调整优化为主题,进一步优化港口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拓展服务功能,增强港口在现代物流中的枢纽作用,加快推进“两型”港口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服务高效、保障有力、安全环保、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港口体系。
  中国已成为海运大国,拥有世界先进船舶的大型货运船队在保障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国航运企业的竞争能力与世界大型航运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沿海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海运服务贸易仍存在逆差,在国际航运资源配置中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话语权。要积极应对当前航运市场低迷、运力供需矛盾突出的不利形势,努力化解潜在的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海运做大做强。
  强海运,就是要以做强、做大为主题,加快建设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海运船队,增强国轮船队对中国进口能源、原材料等战略物资的运输保障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不断提升中国海运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在世界海运界的地位和话语权。
  六项主要任务
  面对“十二五”水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加快推进水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部提出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主要工作。
  加快构建畅通高效内河航道体系
  按照“治建结合、管养并重、干支联动、网络优化”的原则,加快构建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内河航道体系,促进流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加快高等级航道建设,全面改善航道通航条件。实施长江干线上、中、下游航道系统治理,抓好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工程和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两大重点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西江航运干线扩能改造,打通西南地区连接珠江三角洲的水运通道,实施京杭运河苏南段、浙江段三级航道和济宁至东平湖段三级航道建设工程以及船闸扩能工程;全面加快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建设,基本建成并继续完善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二是大力推进干支联网工程,进一步发挥航道效益。加快实施嘉陵江、汉江、湘江、赣江、信江等支线航道建设工程,逐步构建干支衔接、通江达海的高等级航道网。三是推动其他航道建设,延伸航道通达和覆盖范围。积极推进黄河等非水网地区的内河水运建设,加强黑龙江、额尔古纳河、鸭绿江等界河航道建设,推进澜沧江—湄公河等国际水运通道建设。四是把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航道管理和养护水平。开展内河航道定级或重新评定工作,制定实施《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养护机制,大力推广航标遥测遥控、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和数字航道等新技术,提高航道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航道畅通。
  大力提升港口发展质量和效益
  优化港口布局,推动港口功能拓展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主要港口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枢纽作用,提升对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沿海港口布局。按照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要求,结合产业布局和城市发展,积极推动区域港口群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竞争有序的港口群;强化主要港口的核心地位,继续推进主要港口大型综合性港区建设,统筹规划、科学推进新港区开发,加快港口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完善煤炭、集装箱和外贸进口原油、铁矿石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提升沿海港口现代化水平。二是加快内河主要港口建设。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内河主要港口和部分地区重要港口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建设,建成一批集装箱、汽车滚装、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增强港口对临港工业和腹地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三是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港口集疏运通道规划和建设,强化各种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加快主要集装箱港区集疏港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大型综合性港区建立客货分离的集疏运公路体系,加强港口铁路集疏运通道及场站建设,提升港口辐射范围和有效带动空间。四是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港口岸线管理,优先发展公共码头,鼓励货主码头对外提供公共服务,集约高效利用港口资源;找准港口定位,实行合理分工和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进长江口深水航道“江海一体化”的新模式,加大区域性港口资源整合力度。
 提高航运综合竞争能力   优化海运船队结构,促进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建设干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专业化船队,鼓励发展液化天然气船、商品汽车滚装船等船舶,扩大国轮船队规模,提高船队现代化水平。推动水上客运向旅游化、高速化、舒适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海峡、岛屿间高速客轮、客滚运输,积极推进邮轮、游艇和水上旅游客运发展。积极支持港航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完善海运服务网络,鼓励港航企业与钢铁、石化、电力等企业优势互补、加强合作,不断提高港航企业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方案,推进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常态化,研究推进与国际接轨的海运税费政策,切实减轻国际海运税负和海员税收,积极参与国际海运合作与重要海上运输通道合作。
  制定实施《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全面展开西江航运干线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船型标准化,启动其他高等级航道重点船型的标准化,推进陆岛客运、乡镇渡船的标准化改造,加快现有非标准船型和安全、环保设施不达标的老旧运输船舶的更新改造,提高航道、船闸等设施的利用率,降低内河运输成本,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
  进一步提升船舶交易、无船承运、船舶代理、客货运代理等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完善船舶委托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管理公司的监管;实施好《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完善交易服务场所布局,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完善引航、理货等港口服务行业发展政策,加强引航机构建设和理货市场监管;研究制定船舶港口供应服务标准和资质条件,规范经营服务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大力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建立并完善与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法律、海事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市场机制。紧紧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延长航运服务产业链,发展航运咨询、信用评级、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服务业务;建设航运交易信息平台,推进航运信息交换和增值服务系统建设。
  促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引导港航企业延伸服务产业链,拓展经营网络,加快由运输承运人向综合物流服务商和全球物流经营人的转变。加快推进港口与物流园区、保税区、“无水港”的对接和联动发展,依托港口建设综合运输枢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区域性或国际性物流中心,积极拓展采购、中转、加工、配送等功能,提供全程化、多方位、综合性服务,提升港口在物流链中的集聚效应。
  积极推进铁水、公水联运发展,统一联运集装箱规格、货种限制、装载技术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联运数据信息传输、交换标准,建立健全联运统计和考核制度,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推进联运统一单证、优化流程、责任交接和全程联保制度的建设,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推动安全绿色水路运输发展
  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效益的关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作业流程,强化船员、港口作业等从业人员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四客一危”和滚装运输船舶、砂石运输船舶及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水运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监测、考核制度,积极构建低碳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强化水运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鼓励施工废料、弃渣、港口和航道疏浚土等的综合利用,减少工程作业对生态影响;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船舶,提高船舶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大力提升港口装卸工艺和装备的节能水平,完善港口接收、处理污染物的设施,推动大型港口设备“油改电”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利用,有效降低港口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强化保障措施
  为加快推进水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部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着力健全发展规划体系
  统筹规划是引领结构调整、确保结构调整正确方向的基础和前提。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长江、珠江两大水系沟通等重大工程的前期研究,根据流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移的需要,合理调整航道等基础设施通航等级标准,完善中长期水运发展规划体系,实施好《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整合资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原则,完善港口布局。统筹协调上下游航道规划标准、建设序列,保证航道通航的贯通性和等级的连续性。加强水运规划与水利、城市、流域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加强深水岸线资源和跨拦临河建筑物使用通航资源的严格管理,积极争取省政府重视和支持,出台相应措施,提高资源集约化使用水平,为水运发展留足空间。
  着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是推进结构调整的坚实保障。积极构建有利于水运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国际海运税费制度;不断完善水运发展和结构调整政策,健全市场准入、退出等管理制度和动态监控机制,构建水运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市场秩序监管和违规处罚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继续加强“四客一危”船舶运力的宏观调控,引导干散货船、集装箱船运力的有序投放;推动大型货主与骨干航运企业签订长期运输协议,引导货主船队合理发展,充分利用公共运力资源,有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进运力供需总体平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争取《国内水路运输条例》明年出台、《航道法》“十二五”期内出台,加快《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着力推进水运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配套建设,逐步将促进结构调整的政策和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
  着力健全资金保障体系
  资金是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保障。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和科研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为主的来源渠道;制定保障资金安全的具体办法,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十二五”期,中央将安排450亿元财政资金,加大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和中西部地区港口等的资金投入,同时安排50亿元财政引导资金,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和运力结构调整。地方要积极争取出台政策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扩大资金规模,统筹使用燃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尽快落实船型标准化和老旧船舶提前淘汰配套资金,同时,依托航电枢纽等资产,搭建融资平台。企业也要加大结构调整、安全设施设备、节能减排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促进基础设施、运输装备优化升级。
  着力健全改革创新体系
  改革创新是推进结构调整的强大动力。深化管理职能改革和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建立精简统一、职责明确、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的港航管理机构。探索主要内河干线航道、国境国际河流航道管理新模式,逐步理顺重要通航枢纽管理体制,适应流域水运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环保、城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深化与铁路、水利、质检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完善水运发展部省市协调机制,凝聚发展合力。坚持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水路交通运输的创新发展。组织开展长江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港口物流枢纽运营、集装箱多式联运等重大专项技术攻关,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装备、装卸工艺、节能减排、港口安全等方面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着力健全信息支撑体系
  信息化是转变发展方式、改造和提升交通运输业的重要支撑。要认真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三个转变”,从效率到效能的转变,以数字化、智能化航道和内河水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为重点,更加注重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及政务效能;从分散到集约的转变,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交通电子口岸建设为重点,推广口岸“一站通”、“单一窗口”等整合建设模式,加快推进集约化建设;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以部省联网构建全国港口、运政管理、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为重点,积极推进建设省级港口、航道、运输、海事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业务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十二五”期,要建成水运经营人、港口、航道等基础数据库,主要港口建立港航EDI中心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全国交通电子口岸物流信息平台和港航数据中心。
  着力健全人才队伍体系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推进结构调整的根本保证。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深入实施“人才强交”战略,认真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提升人才素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航运经纪、现代物流、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大既懂业务又懂信息化、既懂管理又有技能、既懂业务又熟悉国际事务运行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港航管理、工程管理、应急管理、危险品管理等水运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引导航海职业教育发展,建立和完善船员培养、聘用、流动和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船员队伍,不断壮大国际海员队伍。加强部门间人才流动以及东中西部地区人才的交流和对口支援,不断推进港航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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