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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国税局“三严格”要求物流企业规范经营

2011-12-31 19:3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两年,樟树市物流企业发展迅速,对加快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许多不利因素、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引导该类企业健康发展,樟树市国税局从三个方面严格要求其规范经营。 
  一、严格企业法人资格。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与企业经营无关的人员不得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严格进项抵扣审核关。物流企业的货运发票抵扣税额占进项税额比重不得超过20%;货物购进发票金额占货物销售额比重不得低于30%。
  三、严格发票领用管理。物流企业所有的货物购销业务必须有购销合同,并报税务部门备案。企业用票限额最高为百万元版,月用票量最多不超过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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