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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00总吨以上海船需"出生证明"

2011-1-30 20:5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月26日,舟山永诚海运有限公司向浙江舟山海事局办理新造船“永诚58号”龙骨安放日期确认申请,并于次日拿到了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这是《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浙江海事局首次受理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申请。
    从2011年1月1日起,500总吨及以上在中国登记和拟在中国登记的海船,均要进行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现场确认。这对新建海船数量占全国总数1/3的浙江来说,在规范船舶建造和重大改建上增加了一道强有力的管理屏障。
    该《规定》明确了在我国登记和拟在我国登记的500总吨及以上新建海船或实施重大改建的海船,将由船舶建造(或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颁发《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即拥有一张“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必须包含船舶概况、船舶设计方、实际承建方、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现场确认、现场照片等多项重要信息,直接从源头上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船舶建造和重大改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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