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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货运车辆一年超载三次 吊销营运证

2011-3-27 13:1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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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治理超载超限,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者了解到,今年本市将对港口、大型物流企业、厂矿、运输企业、在建工地、搅拌站台、建材供应配载点实施严格监管,坚决遏制违规输出和接收“双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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