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霸王条款何其多
2011-3-27 13:2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先签字再验货”:霸王行规侵权依旧
今年年初广州番禺的郝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款上网本。几天后当快递员将包裹送至郝先生公司时郝先生由于在外无法亲自签收只能让同事代劳。当同事要看货时快递员坚持称要“先签字再验货”。后来当郝先生赶回公司将尚未拆封的包裹打开时发现屏 -
幕竟有破碎的痕迹。
买鞋子快递时收到装有一堆废报纸的盒子买手机却收到一块肥皂快递行业由于“先签字再验货”造成的种种纠纷不一而足。许多消费者在收快递时都面临尴尬的局面:如先签收一旦发现货物受损或者丢失由于签字在先导致投诉无门;如不先签字快递公司坚持不交货消费者也无法验货。
据了解在今年春节期间国家邮政局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的数据显示反映快件“丢失短少”的占投诉的比例高达6.7%这基本意味着每15单快递便会出现一次“丢失短少”的纠纷。
有快递公司认为如果快递物品的外包装完好快递公司即完成送达义务所以“先签字再验货”天经地义。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条行规否则赚的还不够赔的生意也做不下去。”
2009年10月1日实行的新《邮政法》首次明确了快递行业责任即规定快递公司对所递物品安全负责包括物品是否损坏、丢失、错寄等。然而目前快递业“先签后验”行规依旧普遍存在。
业内人士表示新邮政法虽然明确了快递行业的责任但没有针对快递行业的具体操作细则的规定。例如到底应是先验货还是先签收等关键操作环节的条文不细、细则不详再加上尚无针对快递业的纠纷处理办法造成了目前对快递行业监管出现真空地带使“先签后验”难以彻底杜绝。 (南方日报记者彭国华实习生林山)
快递五宗罪
一、快递变慢递。
一般来说岁末年初都是网上商城促销的大好时光。但在网络促销如火如荼之时快递却明显“掉链子”快递变“慢递”。业内人士表示快递量太大人手不够用加上劳动力成本上升让快递企业员工待遇低而面临招工难的困境。
二、任意设定免责理由
快递公司为免责一般会扩大“不可抗力”免责范围或不经平等协商任意设定免责事由。事实上“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快递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减轻消费者的损失。
三、暴力挑拣与野蛮卸货
去年下半年网上出现的《邮局内实拍EMS如何卸货》、《申通快递暴力分拣物品现场》的两段视频引起了网购一族的注意力。他们才知道自己接收到的快递是经历了一次怎样的“粗暴之旅”。
四、态度恶劣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有过和快递员的争执或者因为“先签字后验货”而产生口角或者因为行动粗鲁、态度恶劣的事发生争吵。事实上消费者更希望看到作为服务业的快递具备良好的“服务性”。
五、难以投诉
由于法律的不健全人们发现即使在邮递过程中站在有理的一边也只能吃哑巴亏而快递或物流公司继续靠着不规范的生意进行经营。有关专家表示2009年10月实行的新《邮政法》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仍需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