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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规猫腻多 业内人士教你不吃“哑巴亏”

2011-3-8 14:0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随着快递行业发展,各种各样的“行规”如影随形。你不保价,就给你“意思性”赔偿;失窃货物,有的是“家贼”惹的祸……让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吃了不少“哑巴亏”。

  案例1:产品没保价赔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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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家住玉沙路的陈小姐被“亏”了。她在一家口碑不错的快递托运公司,给岛外的弟弟,寄了价值1800余元的海产品。不料在托运过程中,由于货物之间挤压,致使包装箱破损货物遗失,10包干货只剩2包虾米。

  陈小姐找快递公司理论,负责人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以需要调查为由把陈小姐打发回去。“一等消息就是20多天,负责人连电话也不接。”陈小姐跑去快递公司大闹一场,终于得到公司答复:“损失可以赔,但只有200元”。

  由于陈小姐事先没有保价,快递公司称没有保价的货物,不管托运的物品价值多高,该公司只按200元赔偿。陈小姐不由叫屈,说托运的干货里还有鲍鱼,怎么只值那点钱呢?可快递公司借口,“你说是金条就是金条吗?200块赔偿够意思了”。陈小姐无奈,只能吃了“哑巴亏”。

  案例2:快递公司家贼盗窃

  “笔记本被快递公司的家贼偷了,他们竟然怪我不足额保价。”蓝天路一家烟酒专卖店老板吴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初他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将价值48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快递给西安的女朋友。一周后,女朋友来电,没有收到。又过10多天,仍音讯全无。

  吴先生找到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说,笔记本丢了只能按保价规定赔偿。但当初吴先生心怀侥幸心理,并没有按笔记本实际价值投保,投保10元的吴先生按照规定只获得1000元赔偿。

  “谁还敢寄贵重物品?货物被快递公司‘家贼’偷了还得自己埋单。”吴先生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训,足额保价,以避免快递公司有机可乘。

  案例3:货物一签收就“事不关己”

  在海府路一家房地产中介上班的李小姐也有类似经历。2010年11月8日是她大婚之日,闺中好友从南宁寄来一套玻璃装饰品贺喜。李小姐取回包裹一看,其中几件已经碎了。但托运公司以李小姐已签收为由拒绝赔偿。

  李小姐一看,原来签收条签名处上方,有浅色小字注明:“物品已安全准时送达,经检验无任何问题现予以确认”。李小姐顿时傻眼了。

  案例4:“不可抗力”成挡箭牌

  “因交通拥挤、交通意外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延误收送服务或托寄物毁损的,不负赔偿责任。”因为这个原因,去年10月文昌市水灾时,马先生委托一家快递公司,从海口发货至文昌,货物不仅部分丢失,还损毁一些,但马先生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快递公司解释说货物被水冲走了,但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只丢了马先生的货物。多次上门吵闹讨要说法,快递公司解释,“天灾人祸,不会赔的。”

  支招:如何避免吃哑巴亏?

  针对上述问题,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表示,举证难是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如果消费者不提高防范意识,让快递公司钻了法律空子,就只能拿钱买教训认“亏”。

  海口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提醒,在交运和接受货物时要注意四点:一、要注意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托运单位;二、托运货物之前仔细查看托运单,并阅读详细内容;三、最好采用保价方式;四、收货时,不管对方说有多忙,切记先验收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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