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损坏货物拖着不赔
2011-4-22 15:0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快递玻璃器皿,结果货物损坏,快递公司称“玻璃器皿破损没有赔偿”,律师称快递公司单方面规定不平等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快递公司应该照价赔偿。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快递货物时,应尽量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
好的正规公司。
昨日,吴小姐拨打本报热线96333诉说了自己的遭遇:3月7日,她委托某速递公司寄6盒玻璃装的药品到湖南娄底,4天后,收件人发现里面的药品破了2瓶,就拒绝签收。经协调,速递公司承诺破碎的药品照原价200元1瓶赔偿,并且出具了货物损坏的证明。吴小姐见“圆通公司”答应赔偿,就先叫收件人签收了没破的4瓶药。一周后,吴小姐再次打电话去询问,却被告知,只能按照40元邮费的3倍赔偿,吴小姐当时也答应了。但直到现在,一个多月了速递公司却一直拖着不赔。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速递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方称:确实有这么回事,当初是答应按照邮费的3倍赔偿吴小姐120元钱。也跟财务和业务员说了,但是为什么现在还没有落实到位就不太清楚了。该负责人称,依据他们公司规定,玻璃器皿破损没有赔偿,在收件时快递员都会向客户说明。吴小姐说,速递公司快递员去拿药品的时候,并没有询问药物是如何包装的。
对于速递公司的这种做法,湘晟律师事务所的袁维民主任认为:快递公司规定玻璃器皿破损没有赔偿,是其自立不平等条款,力求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而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吴小姐与速递公司是委托与被委托,是合同关系,只要吴小姐出示药品的价格证明,速递公司就要照价赔偿。